台北市 / 綜合報導
死刑犯黃麟凱經過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後,昨(16)日晚間已經伏法,而這也是憲法法庭在去年9月,判決死刑合憲後第一件執行案件,不過限縮死刑標準,因此一度被外界視為「實質廢死」,至於黃麟凱為何先被開出第一槍?法務部回應,最高檢察署認為他犯的是「最嚴重之罪」,並且合議庭法官都「一致決判死」,是經過嚴謹審理,認為他符合釋憲後的死刑標準,而最高檢也在收到司改會和廢死團體的非常上訴請求後,火速駁回。16日晚間刑場這一聲槍響,代表台灣再度執行死刑槍決,距離上一次相隔5年,殺人犯黃麟凱也成為死刑釋憲後,第一位伏法的死囚,拜拜,生死門後的神壇亮起,法警參拜完地藏王菩薩準備槍決,原訂晚間9點執行,一路等到10點02分才完成,疑似和司改會廢死團體,緊急向最高檢提出非常上訴有關。法務部長鄭銘謙說:「黃姓死刑犯是屬於犯罪情節最嚴重的一個犯行,那手段非常的一個凶殘,惡性嚴重至極。」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說:「不可能預先預判執行時間點會在哪個時間執行,所以整個執行是完全依照執行檢察官,就受刑人相關的執行程序進行。」記者說:「你的對戒在哪裡?為什麼要找對戒?交往兩年沒有話要跟女朋友說嗎。」黃麟凱12年前狠心痛殺前女友和她的媽媽,2017年遭判死刑定讞,釋憲後一度被外界質疑,但16日的執行形同打破「實質廢死」之說。最高檢察署經過評估後,認為黃麟凱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各級法院合議庭都一致決判死,另外也沒有精神障礙的狀況,最高檢收案後也駁回非常上訴,符合釋憲後死刑標準。黃麟凱教誨師黃明鎮說:「(黃麟凱)從小沒有很好的家庭教育,以致於他年紀輕輕,對(沒)處理(好)一些男女之間的感情問題,還有金錢責任的問題,變人神共憤的死刑犯。」曾經輔導黃麟凱的教誨師也透露,認為他不斷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毫無悔意根本無法教化。死囚黃麟凱伏法遭槍決,不僅是賴清德政府上任第一人,更是法務部長鄭銘謙所簽准的第一件 死刑案件。 如今開出第一槍 , 剩下這36位死囚該何時做出決定 , 得看最高檢察署是否提出非常上訴 , 提供最後的救濟程序。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