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 / 黃種瀛 楊宗穎 吳伊哲 報導
台中豐原一家機車行,老闆剛開工就發現,一輛轎車紅線違停擋在他的店門口到隔壁買早餐,老闆請駕駛把車移走,沒想到駕駛下車就嗆「紅線為什麼不能停?」還說自己人就在駕駛座上,沒有違反紅線臨時停車規定,雙方發生爭執,直到老闆打電話報警,駕駛才把車開走,而紅線區真的可以臨時停車嗎?警方強調,紅線區禁止臨停,即使人在車上也不行,最重可處1200元罰鍰。 男駕駛站在機車行門口,雙手叉在胸前,質問老闆店門口為什麼不能停車,機車行老闆VS.男駕駛說:「你在我門口有什麼事情,我想問你啊,紅線為什麼不能停。」 男駕駛把車停在機車行門口到隔壁買早餐,但這裡是紅線禁止臨時停車,老闆請他把車開走,雙方發生爭執。男駕駛VS.機車行老闆說:「紅線可以停?我臨停,我人在車上,我沒有人在車下,為什麼不可以停,我問你嘛。」男駕駛聲稱自己在車上,沒有違反臨時停車的規定,但老闆堅持報警。男駕駛VS.機車行老闆說:「買個早餐而已,還在那邊按喇叭,你騎重機很厲害是不是。」眼看老闆報警,男子才把車開走,事後還在網路給機車行一星負評,說老婆去買早餐他自己人在車上等,老闆騎機車要進店家長按喇叭按了兩次趕人,還要報警叫警察來。隔壁大樓警衛說:「機車行那邊,是常常被人家臨停,是沒錯,最近警察會比較常來(巡邏)。」駕駛聲稱紅線臨時停車,人在車上沒問題,真的是這樣嗎?警方強調,劃設黃線是禁止停車,但可以臨時停車,也就是駕駛座必須有人,但紅線禁止臨時停車,就算人在駕駛座上也不行。翁子派出所副所長王治原說:「禁止臨時停車,違反者依(道交條例)55條,56條規定,處新台幣300至1200元罰鍰。」但也有民眾質疑,機車行門口停放機車擋住了人行道,警方說,3米以上的人行道可停放機車,但如果把雜物堆放在人行道,最重可處2400元罰鍰,開工第一天,機車行都還沒開始做生意,老闆就為了停車問題,和人吵得面紅耳赤。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