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刊:柯文哲收錢地點曝光 涉貪拿1500萬遭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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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 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貪汙案,遭「延押」至明年1月。鏡周刊爆料指出,裁定理由直指柯文哲,在市長室收受1500萬元現金賄款。另一處收賄地點,則是京華城動土典禮。法院的延押裁定書,還首次認定柯文哲涉案的罪名,為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原因是檢廉經過2個多月蒐證,已提出相關事證,讓法官認定柯文哲,有具體收受沈慶京賄款的事實,並在京華城爭取「放寬容積」改建的程序中,發揮市長的「實質影響力」護航,在每階段都有收錢。 ※《華視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其為無罪。※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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