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很大! 柯文哲"否認犯行"被求處重刑28年 彭振聲認罪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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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認不認罪,真的差很大!否認犯行的柯文哲,被檢方求處重刑,相較之下,前副市長彭振聲減刑,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減刑後緩刑,刑責輕了許多,除了因為兩人坦承犯行,檢方調查發現,邵琇珮一度不配合,讓柯文哲生氣的說〝這個同仁永不錄用〞。而行賄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也因為認罪,獲得緩起訴。京華城案爆發後,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第一個遭到收押禁見,雖然面對沈慶京、應曉薇要求放水時,他曾經拍桌說〝這違法的事,我不會做〞,但最後卻成為柯文哲和沈慶京之間的聯絡橋梁,最後幫助京華城容積率暴增到840%,檢方認為他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依圖利罪起訴,後因坦承犯行,從6年減刑成3年,褫奪公權3年。同樣認罪的,還有北市府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在109年的都委會會議上,本來沒有依照柯文哲的指示,被撤主管職,柯文哲怒稱「這個同仁永不錄用」,邵琇珮擔心不順從上意,有礙職涯發展,因此違法幫助集團牟利,不過由於她認罪,犯後態度佳,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緩刑2年。
差很大! 柯文哲「否認犯行」被求處重刑 彭振聲認罪減刑邵琇珮認罪減刑。(圖/民視新聞)
台北市議員(民) 許淑華:「你身為一個市長,你怎麼可以逼迫下屬做這些,不法的一些事情或者硬要把這個法律,硬掰一個適用法律或準用法律的這種,不同分際的一種處理方式。」穿著白衣黑褲,拖著緩慢步伐,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上個月,走出台北看守所,重獲自由。他也是在押被告中,唯一沒有被起訴的,偵查中他坦認行賄、完全認罪,獲得2年緩起訴,並在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30萬元。
差很大! 柯文哲「否認犯行」被求處重刑 彭振聲認罪減刑朱亞虎獲得緩刑。(圖/民視新聞)
律師侯怡帆:「彭振聲、邵琇珮因為在偵查中自白,如果將犯罪所得全數繳交的話,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可以減輕刑度,另外就朱亞虎部分,因為他已經坦承犯行,並詳細說明犯罪分工,因此被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京華城案偵結起訴,認罪與不認罪之間,罪刑相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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