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中心/綜合報導京華城案柯文哲依貪污等罪起訴,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詳述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往來收賄過程,並曾告知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外界質疑身為前副市長身分的黃珊珊竟然沒事?仍舊是證人身分,究竟他扮演甚麼角色?然而894頁起訴書內,被發現她的證詞對柯文哲極為不利,專業律師表示黃珊珊證詞根本證明柯文哲有罪。律師陳君瑋在民視《台灣最前線》節目中表示,在起訴書後面的證據清單顯示,證人黃珊珊證稱,第一個被告李文宗負責被告柯文哲競選辦公室財務長之事實,第二個證稱民眾黨內有職務捐制度之事實,第三個證稱其募款後將被告李文宗聯絡方式提供與同意等等這個事實,最炸裂的是她說被告柯文哲「曾以民進黨名義收受政治獻金之方式向被告沈慶京收受賄款之事實」,有可能是這一個證據清單筆誤,如果今天柯文哲也好或黃珊珊也好去,跟沈慶京說是代表民進黨收受的確很怪,因此黃珊珊一定會被傳為證人,到底是民進黨還是民眾黨,柯文哲的律師一定會爭執,而且這個證述內容也可以看出黃珊珊完全沒有幫柯文哲講話,不管以誰的名義,重點就是他收受沈慶京的賄款。《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原文出處:
最前線(影)/黃珊珊才是大魔王?偷反咬阿北揭收賄手法?律師:證實四罪!?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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