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中心/鄭博暉、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台南市一名陳姓的小學女輔導主任,在2023年要調職時,沒想到竟有另一所小學的輔導主任,送來寫有「脫離苦海的小老師家長學生狂賀」的花圈,直接送到當事人要調往的小學門口。陳主任認為名譽受損提告。不過法院認為,花圈上用語不算偏激不堪,難以認定是出於惡意,判定被告,不必賠償。
花圈祝賀調職,署名脫離苦海之人,諷刺意味十足!(圖/民視新聞)就是這六對的花圈,被送到小學門口,花圈上的題字,看似恭喜榮調,不過署名脫離苦海的小老師家長學生狂賀,讓當事人直覺諷刺意味濃厚,怒告對方妨害名譽。民眾表示:「其實就不理他就好了啊,反正就當做人家慶祝他就好了啊。」民眾是輕鬆看待,不過當事人覺得很受傷。原來調任新校的輔導主任,跟送來花圈的人互有認識,這花圈暗指輔導主任,在之前小學,做人做事失敗,讓學校同仁、家長和學生,困擾痛苦,因此很開心她被調離,讓大家能脫離苦難。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劉怡孜表示:「被告上開言論是就涉及學校事務,以及師生權益的議題,發表個人主觀意見,縱有部分用字遣詞,令原告感到不快,然其並未使用偏激不堪之言詞。」
兩教職人員早熟識,一人送花圈暗喻另一人調任他校,師生就此脫離苦海,挨告妨害名譽!(圖/民視新聞)法官認為,原告在之前的學校,的確有和其他師生,出現爭議。被告送的花圈也不算偏激不堪,判被告免罰。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劉怡孜說:「難認是基於,貶損原告名譽之唯一目的,並出於惡意為之。」律師梁家瑜強調:「他是善意的言論,也就是有經過合理的查證,所以不會有構成刑法上面,妨害名譽的問題。」而原告被告都是教育界人士,教育局表達尊重判決。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專委陳宗暘表示:「尊重司法的判決及決定。」法官認為,被告所說的脫離苦海,是個人主觀意見表達,動機不是在詆毀原告名譽,屬於善意發表適當言論,不具違法性。原文出處:
台南某國小主任調職收浮誇「恭賀花圈」 師署名「脫離苦海」被求償20萬!判決出爐了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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