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男子觀光簽入境!來台第一份工作 幫詐騙集團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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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中心/綜合報導高雄和台南分別逮捕到外籍車手以觀光的名義,在台灣當詐騙集團車手。馬來西亞一名陳姓男子,以觀光簽入境台灣,卻是幫詐騙集團收錢;而在台南,同樣是馬來西亞籍的男子,則是佯裝成被害人的姪子要借款,有女子被騙上百萬元,都遭到警方埋伏逮捕。
大馬男子觀光簽入境 來台第一份工作幫詐騙集團收錢
馬來西亞籍的陳姓男子在高雄涉嫌詐騙民眾,遭警方逮捕歸案。(圖/翻攝畫面)
穿著白色襯衫的男子,被便衣警察團團包圍,特殊口音,一眼被識破不是台灣人,警方說明來意後,因為男子涉犯詐欺案件,因此將他逮捕歸案。原來陳姓男子,是馬來西亞人,拿觀光簽來台,卻住在飯店找工作,對方告知工作相當輕鬆,還把假證件拿到飯店給他,沒想到來台第一份工作,竟然是幫詐騙集團收錢。高雄市警察局三民一分局哈爾濱所所長廖信堯表示,當場將面交車手,馬來西亞籍陳男壓制,並在隨身包包內,起獲假識別證、憑證收據、印章等詐騙工具。大馬男子觀光簽入境 來台第一份工作幫詐騙集團收錢
台南警方將馬來西亞籍男子壓制在地,因為他涉嫌詐騙民眾上百萬元。(圖/翻攝畫面)
鏡頭轉往台南,大批員警將男子壓制在地,不准他亂動,原來他也是詐騙集團成員,被埋伏在附近的員警逮捕。根據調查,這名馬來西亞籍的謝男,同樣持觀光簽入境台灣,結果卻被詐團吸收,淪為車手,佯裝姪子打電話借款,騙走女子上百萬元。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副分局長林佳輝表示,灣裡派出所員警機警協助,成功逮捕來自馬來西亞的車手,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馬來西亞籍遊客,持觀光證入境台灣,可享30天免簽證待遇,但若假觀光真工作,恐怕得面臨相關罰則。律師林裕展表示,他所涉及到的罪名是,詐欺跟洗錢防制法,那詐欺的部份,依照普通詐欺罪339條第一項的規定,他可以判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那在洗錢的部分,如果有超過一億元的話,則可以判到3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罕見逮捕外籍車手,警方也將深入追查,這些人加入詐團的過程,揪出幕後集團成員。原文出處:大馬男子觀光簽入境 來台第一份工作幫詐騙集團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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