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 柯皇名 方柏丰 許庭綸 報導
一名外送員向我們控訴,她的外送帳號被盜用、資料全被竄改,至今無法登入,詢問外送平台客服也只收到罐頭式回覆、沒有解決。好幾天不能工作損失慘重,現在外送平台說她有款項沒有匯回。一查發現,盜用者跑了不少現金單,卻沒把收到的現金繳回平台,害她被索取費用。如今只能報警處理,後續也不排除提告,對此,外送平台截稿前沒有回應。拿出制服接著套上,萬事俱備趕緊出門,戴上安全帽做最後確認,保溫袋OK、外送箱OK,發動機車準備上工,這是周小姐的外送日常,但她控訴4日帳號被盜,聯絡平台卻始終無解。投訴外送員周小姐說:「頂多就貼個可能就是類似模板那種,內容就是說,妳可能要從APP裡面去登入系統客服,然後請他幫妳做處理,但是我現在我的帳號就登不進去,我要怎麼做處理。」周小姐秀出對話,罐頭格式複製貼上,內容大同小異,得不到解答只能求助員警,投訴外送員周小姐說:「跟警方講說,電子信箱這邊有寫說,妳的自拍照與此個人照片大頭貼不符合。」儘管6日報案,以妨害電腦使用罪處理,但更大的問題,是平台提醒有款項沒付清,外送時若是現金單,外送員會先到店家取餐,等餐點送達消費者付現金,確認訂單無誤按下完成,再將收取的現金,匯回平台專屬帳號,但周小姐被盜用,盜用者沒匯回款項,平台沒收到錢因而向她索取。投訴外送員周小姐說:「款項多少我不知道,因為我現在整個就是,信箱跟手機號碼全部都被竄改了,經過了都已經快半個月了,沒辦法這已經損失了多少錢了。」登入帳號要驗證,可使用臉部辨識,但周小姐收到通知,還附上一張照片,怎麼看都不是她本人,不過平台截稿前尚未回應。非本案律師劉韋廷說:「這個輸入了他人的帳號密碼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358條的「妨害電腦使用罪」,是可以處到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類似事件非頭一遭,網路上不少外送員分享,被盜帳號的經驗,甚至也曾被索討上萬元,但盜取帳號涉及刑法,為了外送費鋌而走險,可能吃上官司還得加倍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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