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 / 劉漢生 蕭雅心 簡鈺霖 報導
台南一間杏仁豆腐冰名店,傳出欠薪風波,楊姓女員工以公司欠薪為由,害她錯過治療視神經黃金期,提出高達900多萬求償,但是店家出面駁斥,沒有欠薪,更反控楊姓女子多次偷拿店內的錢,雙方各說各話,最後台南地方法院也認為楊姓女員工要求900多萬精神賠償不合理,判店家支付2萬6000多元薪水給楊姓女子。剉冰鋪上綿密杏仁豆腐,舀上幾勺紅豆,淋上煉乳,台南這間杏仁豆腐冰總店,在地名氣不小,不過店家卻跟前員工,因為欠薪風波對簿公堂,杏仁豆腐冰店老闆娘施姐說:「我從來沒有欠過任何一個員工薪水。」老闆娘出面駁斥有欠薪,因為一名楊姓女員工指控,她因子宮及腦瘤開刀請假,公司未支付薪水,包括從110年起的實習薪水,及接下來的病假半薪等等,她主張,公司沒給薪,導致她沒錢買藥,錯過黃金治療期,最後視神經萎縮,提出高達900多萬求償。然而店家認為,楊姓女子說的「藥」,只是食品,不具療效,認為精神求償沒理由更拿出監視器反控,對方在上班期間,多次被抓包,偷走店內的錢,杏仁豆腐冰店老闆娘施姐說:「她開刀子宮說要半薪,我就跟她這個有爭論,因為她是要把這個薪水還回來賠償(偷竊的錢)給我,她現在出爾反爾。」而針對精神賠償部分,法官也認定,並不合理,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劉怡孜(聲源)說:「被告縱有未依法給付薪資款項,然此部分是侵害原告的財產權,並不當然發生侵害原告健康權的損害結果。」台南地院認為,精神補償不合理,判店家支付2萬6000多元薪水,給楊姓女子,台南知名杏仁豆腐冰,如今因為捲入官司,再度引發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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