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汽車未停讓失敗? 警稱行人「未走斑馬線」遭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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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 邱君萍 許文男 報導 有網友在網路社群平台分享,一輛轎車行經高雄市一處路口斑馬線沒有禮讓行人,被人拍下影片檢舉,但是轄區左營分局認為,行人沒有走在斑馬線上,裁定不告發,有網友就截圖反駁,當下兩名行人,有一人的腳是踏在斑馬線上,也有網友表示說,車輛不是都應該禮讓行人嗎?質疑警方不舉發的裁決有問題,引發這樣的爭議,交通警察單位再次複查,認定轎車車頭距離斑馬線行人不足3公尺,未禮讓行人明確,將逕行舉發。2名婦人手勾手準備過馬路,突然一輛轎車開過來,兩個人停頓了一下讓車先行,畫面被人拍下來,以車輛沒禮讓行人檢舉,然而日前收到回函,卻是行人未走於行人穿越道上,所以不宜舉發,檢舉人在網路社群平台分享這個事件,大批網友質疑,警方的裁決有問題。這個地點就在高雄市左營區富國路與嘉慶街口,看到現場並沒有設置交通號誌,然而人車卻不少,不少行人過馬路,確實都遇上車輛沒禮讓,好幾輛汽車機車,直接從行人面前呼嘯而過,也看到很多人過馬路時,走在斑馬線邊邊,沒有直接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針對沒走在斑馬線,車輛沒禮讓,警方不舉發,民眾怎麼看,民眾呂先生說:「(斑馬線)線都畫了啊,應該是要照著規矩走,不然畫這線要幹嘛。」民眾劉女士說:「你駕駛人也要禮讓啊,不一定說一定要走在這邊(斑馬線)啊。」有人說,就是得守規矩走斑馬線,有的則認為,車子就是得禮讓行人,針對這起舉發案件的疑異,轄區分局交通組也再次複查,高雄市警左營分局交通組組長顧盛立說:「認定汽車車頭距離行穿線上行人不足3公尺,車輛未禮讓行人明確。」警方複查後,認為當時白色轎車,車頭距離行穿線上的行人,不足3公尺,未禮讓行人明確,因此將逕行舉發,呼籲民眾,開車騎車遇上行人,務必禮讓先行,而行人過馬路,也應該走斑馬線,避免人車碰撞之外,也避免事故發生後衍生爭議。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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