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市長任內涉收賄500萬 今再開庭駁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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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 吳權原 張德生 蔡銍湣 報導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遭檢方起訴求刑12年,今(30)早桃園地院再度開庭。他上次有備而來,準備近6千字的答辯狀,這回主要由律師論述。除了質疑檢察官對都市計畫流程不了解,還說廖俊松有詐欺前科、證詞反覆,卻大量採信他的證詞,遭到檢察官提出異議。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VS.記者說:「(會不會覺得檢察官過度臆測了)。」黑色外套格子襯衫,穿著和上次開庭幾乎相同,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不發一語快步走進法院,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期間,疑似收賄500萬,被桃檢求刑12年。今(30)日上午第二次出庭,鄭文燦維持先前態度,仍然否認犯行辯護律師指出,起訴書中多處錯誤質疑檢察官,對都市計畫流程不了解,認為行賄方與鄭文燦,根本沒達成合意,並質疑檢察官有偏見,大量採信認罪的廖俊松證詞,檢察官聽後則提出異議,認為律師不可針對證人證詞評價。文燦律師這回攻防策略,主打華亞園區變更土地,按照法規需要取得100%,地主同意書根本無法透過市府變更,強調鄭文燦並無職務收賄,不同於上次準備進六千字的答辯狀,這次主要由律師陳述,雙方在法庭上你來我往繼續交鋒。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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