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說樓市|再傳摸貨炒風再現! 切勿忽視當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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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新聞,似乎多了一些「摸貨」成交,有豪宅短時間內升值百多萬元。這個在香港消聲匿跡一段時間的買賣方式,似乎重新出現,原因是政府在今年年初的《財政預算案》中宣布全面撤辣,取消額外印花稅的限制,讓買家可以即買即賣而不受稅制拘束。但摸貨是否真的會流行呢?背後有些地方需要注意。
以確認人身份轉讓,俗稱「摸貨」的成交,是指買家尚未完成物業交易,多數在簽署買賣合約後,於正式簽署轉讓契約前出售,買家不需要尋求銀行貸款或自付現金來支付樓價尾數。如果期間樓價上升就獲利離場,是一種以小博大的賺錢方法。
因為全面撤辣後,即買即賣不受稅項束縛,但炒風是否馬上重現?翻查土地註冊處的記錄,自全面撤辣後,撇除居屋及其他工商舖,單以私人住宅計算,已登記的摸貨交易僅有9宗,而且大部分不涉及獲利離場,反而不少是原價轉讓或蝕讓離場的案例。
最矚目的一宗是淺水灣道90號的11號洋房,實用面積5,766平方呎,原業主在2019年1月以4.9億元購入,未知當時的成交條款,但最終於2024年9月以確認人身份轉讓,成交價僅4.7億元,這意味著成交期長達五年,但帳面卻蝕讓2,000萬元。若計算當時2019年業主買入時的首置客印花稅2,082萬元,以及賣出時支付的470萬元佣金,保守估計損失達4,550萬元。
另一單發生在白石角的海日灣,位於2座中層C室,一個1,332平方呎的單位,原業主於2024年3月14日,即全面撤辣後不久,以一手價2,292萬元向發展商購入,但持貨三個月後,即以2,000萬元賣出,帳面蝕讓292萬元。
以前炒風盛行,是因為碰上大升市,一些有長成交期、售價有一定水位的貨源,自然吸引炒家入市,而符合這些條件的多數是一手發展商供應。二手樓不是沒有,只是要業主長期等待收尾數,未必人人願意;發展商則樂於此做法,因為資金回籠和銷售量支持對其均重要。
因此,雖然炒家僅支付少量首期,大部份資金需等到入伙才能收齊,但炒家入市促成了推波助瀾的效果,助長市場熱度。
若未能找到下一手買家,便可能需自己完成交易或取消,除非有足夠能力,不需依靠按揭亦能完成交易,否則若樓價下滑,銀行能否提供足額估價,這是在參與摸貨遊戲時需要考慮的因素。
其次要注意成本。以前摸貨有吸引力,因為需要「現兜兜」付款的成本主要為首期,較高的印花稅可待下家接貨完成交易時才支付;但現在不同。
即使簽署臨約及正約,炒家也必須在30日內付清印花稅,這成為炒家的另一成本,考慮水位時需要考慮這因素。
最後,接手摸貨的買家,其實是有風險的。1997年旺市時,成交期可長到不止一宗摸貨,而是一個單位出現多重轉讓,聽似音樂椅遊戲,沒人想接最後一棒。當音樂停止時,最終買家要支付款項時,前方參與摸貨的人若失蹤,火燒連環船將直接影響交易能否完成。不過,律師在進行相關買賣時會先跟炒家簽署協議,因此這問題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