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假車牌!車主老公是2線3星警官 警局:若屬實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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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 / 劉漢生 報導 台南員警巡邏時,發現停放路旁的一輛轎車,車牌不尋常,發現是「偽造車牌」,而女車主的丈夫,竟是一名兩線三星警官,不過夫妻倆人到案時,否認犯行,表示是遭到有心人懸掛車牌陷害,檢方認為說詞避重就輕,疑點重重,通知所屬分局進行內部調查;對此警方回應,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決不護短將會嚴辦到底。 巡邏員警例行性,清查可疑車輛,卻查出,懸掛偽造車牌的轎車,車主的丈夫,是一名兩線三星的警官,事發就在今年11月,一名永康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路旁一輛轎車,車牌號碼異常,仔細一查後,竟然是「偽造車牌」,循線找到女車主,發現丈夫,還是任職新化分局的,一名2線3星警官。民眾說:「我覺得還蠻誇張的他是警官的話,他應該也知道對應的法則是什麼,所以他不可能知法犯法,他一定是可能有點僥倖賭賭看之類。」民眾說:「在開車的時候應該會知道說車牌,是不是跟他原本的車牌是否相符,怎麼會不知道我覺得這個有點有點怪怪的。」事發當下警官及妻子,兩人不在車內,被通知到案說明,卻向檢警喊冤,表示,平時會將車輛停放路邊,應該是遭到不明人士,懸掛車牌陷害,但檢方認為,說法避重就輕充滿疑點,通知所屬警局展開內部調查。新化分局副分局長呂景智說:「經調查後業於113年11月11日,將夫妻兩人依偽造文書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經調查後業於113年11月11日,將夫妻二人依偽造文書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律師江信賢說:「使用偽造車牌行駛於道路上,可處10800元的罰款,那同時因為車牌是屬於刑法上的特種文書,依照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那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表示,全案進入司法程序,後續會嚴辦到底,若是犯罪屬實絕不護短。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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