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殘忍殺害前女友,以及前女友母親的死刑犯〝黃麟凱〞,昨晚槍決!原本預訂晚間9點執行,但直到10點02分,北所才傳出槍響,根據了解,黃麟凱被帶到刑場時,心情沉重,只吃了一口雞腿飯,在法醫打了兩劑麻醉針,確認昏迷,才槍決伏法,過去參與辦案,在偵查隊任職的黃明福,得知嫌犯伏法,感慨表示「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16日晚間10點02分,一聲槍響,劃破北所的寧靜夜空,死刑犯黃麟凱正式伏法!槍決結束,法警圍在一起焚燒紙錢,晚間10點23分,確認死亡後,黃麟凱的遺體,從北所的「生死門」離開,被送往板橋殯儀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實際槍決時間,卻晚了1小時02分,而早在晚上8點多,包括法醫和法警,就先到刑場旁的地藏王菩薩前,燒香膜拜,同時準備最後一餐,心情沉重的黃麟凱,進到刑場,吃了一口雞腿飯,外加抽了一根菸,喝一口高粱酒,沒有遺言,只留下一封給家人遺書,隨後法醫先打一劑麻醉針,發現沒有完全昏迷,再補打一劑後,法警朝左後胸開一槍,確認死亡斷氣,黃麟凱伏法完畢。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黃姓的死刑犯,是屬於犯罪情節,最嚴重的犯行,合乎憲法法庭所指示,最嚴密的審判程序。」
刑場外設有地藏王菩薩 法警法醫執行槍決前都會燒香拜拜(圖/民視新聞)雖然民間團體趕在槍決前,提出非常上訴,但遭最高檢駁回,時任三重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黃明福,等了12年,得知黃麟凱伏法後,感慨地在臉書寫下,「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時任三重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黃明福表示「你最愛的人,她現在已經死於非命,但是他就跟我講了一句,那關我什麼事。」
黃麟凱犯案後一副無所謂 甚至描繪勒斃女友過程皮笑肉不笑讓警方印象深刻(圖/民視新聞)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因為花光前女友,打工存下來的20萬元,與前女友起爭執,先用童軍繩,勒斃對方媽媽,等待前女友回家後,綑綁性侵,再用童軍繩勒死女友,被捕當下,一副傲慢且無所謂的模樣,都讓黃明福印象深刻。時任三重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黃明福表示「講到最關鍵一瞬間,他把他女朋友勒斃了以後,在勒斃的過程,有七孔流血,鼻血噴出來,他臉上似乎有一個,皮笑肉不笑那種感覺,印象深刻。」歷審「一致決」判死,加上沒有精障和心智缺陷,黃麟凱成了37名死囚中,唯一符合「憲判八號」標準的對象,也是憲法認定死刑合憲後,首位遭槍決的死刑犯。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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