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麟凱遭槍決 法務部:各級法官皆「一致決」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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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 綜合報導 死刑犯黃麟凱,經過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後,昨(16)日晚間已經伏法,而這也是憲法法庭宣判死刑合憲後,第一件執行案件,經過最高檢察署審慎評估後,認為他符合釋憲後的死刑標準,犯的不僅是「最嚴重之罪」,並且合議庭法官都「一致決判死」,因此駁回辯護人提出的非常上訴,而總統賴清德上午受訪,表態死刑合憲,也向家屬致意表達慰問,說「這麼多年大家辛苦了」。16日晚間北所傳出槍響,死囚黃麟凱正式伏法,繼死刑釋憲後首度執行槍決,賴清德政府任內,開出第一槍更明確表態,總統賴清德說:「死刑是合憲的,並沒有違憲,同時我也要向受害的家屬表達慰問之意,這麼多年大家辛苦了。」生死門後執行法警,照慣例燒金紙,相隔5年,台灣再度執行槍決,司改會和廢死團體高聲呼籲,法務部槍下留人,律師團也緊急向最高檢提出非常上訴。法務部長鄭銘謙說:「那手段非常的一個凶殘,惡性嚴重至極,本部對這次的執行,非常嚴謹審慎。」2013年黃麟凱,犯下震驚社會的情殺案,狠心殺害前女友和她的媽媽,遭判死刑定讞,最高檢察署經過評估後,認為黃麟凱犯罪情節最嚴重,且各級合議庭法官都一致決判死,另外他也沒有精神障礙等問題,皆符合釋憲後死刑標準,駁回辯護人提出的非常上訴,常務次長黃謀信。常務次長黃謀信說:「這是一個刑事執行案件,絕對沒有所謂的政治考量,依法執行。」台北看守所,照慣例為死囚準備最後一餐,香菸、水、高粱及雞腿便當,黃麟凱完全沒碰酒,便當也沒吃完,據了解遺言只有寫在紙上,並沒有留下錄音,黃麟凱伏法遭槍決,代表台灣死刑依舊存在,如今開出第一槍,剩下這36位死囚該何時做出決定,得看最高檢察署是否提出非常上訴,提供最後的救濟程序。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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