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1.9億工程款未結!柯文哲「爛攤」推給中央 文化部發聲打臉

文化部駁斥,柯文哲辦公室所說「原本文化部承諾編列預算給北市,後來卻又不願給付」。(翻攝自臺北流行音樂中心 Taipei Music Center臉書)
文化部駁斥,柯文哲辦公室所說「原本文化部承諾編列預算給北市,後來卻又不願給付」。(翻攝自臺北流行音樂中心 Taipei Music Center臉書)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遭爆料,在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留下爛攤,和廠商間有一筆1.9億的款項未結,柯辦回應,「原本文化部承諾編列預算給北市,後來卻又不願給付」。對此,文化部發聲明回應打臉柯辦說法。

文化部指出,行政院於2008年核定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興建經費45億元,由中央委託地方政府代辦,2018年核定增加至60億元。2020年北流開幕時,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即公開表示,北流由中央出資近60億、地方2.6億完成。

北市府於2021年開幕後再增加工程爭議款1.9億元,文化部經律師法律意見審核後認定,審定預算後新增經費應歸責於台北市政府責任,北市府有義務於原核定60億元預算內完成整體工程,後續自行變更或增加預算,皆無要求中央買單的權利。

文化部指出,依據代辦協議書明定代辦工程費「以核定預算為限」,同時規定「於委託代辦應行事項範圍內,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履行協議書內容。」台北市政府於2018年提出追加15億元的要求,預算暴增1/3至60億元,行政院雖勉於同意所求,但於核定函時也再次強調,北流工程延宕11年之久,北市府應確實督導監控各項進度,並應善盡主管機關責任,檢討並審慎釐清相關責任。

文化部表示,在行政院核定增列15億元預算前,台北市政府即已發生追加預算,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發包施作前例,雖2.6億元後由北市府自行支應。但北市府卻又於風光開幕後,提出工程爭議款1.9億元,要求文化部支應。

北市府於履約過程中,不僅未依協議書規定妥適控管工程費用上限,以致產生爭議款項,文化部強調,北市府自始自終並沒有盡到善盡管理人責任。

文化部表示,新任台北市長蔣萬安上任後,文化局長蔡詩萍先後兩次拜訪前任及現任部長李永得、史哲,文化部也釋出善意,請北市府補充相關爭議資訊後,由文化部委請律師提出法律意見書。

但依律師法律意見書目前所顯示相關資訊,並無法排除台北市政府責任,整體計畫經費仍應依協議書規定,於核定60億元預算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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