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嘉因風獅爺匯款被控背信 最終結果出爐
名嘴吳子嘉擔任台開(股票代號:2841)副董事長期間,集團旗下經營的金門風獅爺購物中心營運出狀況,公司委託律師提起確認債權之訴,由吳子嘉用印後公司付了50餘萬的律師費,當邱于芸入主擔任風獅爺購物中心董事長後,查到這筆錢認為用途不明,對吳子嘉提出《刑法》背信罪等告訴,台北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並經高檢署駁回邱女再議後,邱女不服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法官審理後認為聲請交付審判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台開集團旗下子公司台灣創新發展公司(台創公司),成立風獅爺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金門投資「萬象金城-風獅爺購物中心」,為金門首件BOT案,也是金門首家地標級免稅精緻時尚購物中心,但在疫情期間營運出現問題,因為虧損連年,在去年(2022年)3月間不僅水電費欠繳,連員工薪水也發不出,當時新上任台開董事長、同時也是風獅爺購物中心董事長的邱于芸,還親自飛到金門發薪水、精神喊話。
事後邱于芸清查風獅爺購物中心的資金後發現,2022年3月23日,吳子嘉指示台創公司李姓財務人員,將公司帳戶內的54萬元匯給1名李姓律師,邱女認為吳子嘉並非是風獅爺購物中心的代表人,卻未經公司同意或授權,將錢匯給他人,損及公司利益,因此對吳子嘉提起背信、業務侵占、偽造文書等罪。
台北地檢署分案後調閱這筆金流的傳票,傳喚當時經手的台創李姓財務人員及陳姓律師,得知風獅爺購物中心當時為了提起確認債權之訴,委託律師連繫相關的債權人,做為後續因應之用。
檢察官再傳喚當時風獅爺購物中心監察人、台開公司代理財務長等人,得知,2022年3月間,當時台開公司很混亂、公司登記並沒有董事長,董事長是誰仍有法律上的爭議,而當時吳子嘉為台開的副董事長,自然成為代理董事長,成為公司主要決策者,所有子公司的權力都由他操控。
檢察官調查後為認為,當時吳子嘉為當時的掌舵者,因為風獅爺購物中心出現財務狀況,必須要確認債權,委託律師幫忙處理,當承辦人員提出需求上簽後,公司依照權責由吳子嘉做做後的決定,因此認為吳子嘉並未涉及不法,因此處分不起訴,風獅爺購物中心不服聲請再議,又被高檢署駁回,最後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
法官審理後認為全案並無任何得以交付審判的事由存在,認為聲請人交付審判無理由,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