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羅昂投球姿勢引發爭議 聯盟賽務部認為沒有問題

統一獅投手羅昂。(統一獅提供)(20240525)
統一獅投手羅昂。(統一獅提供)(20240525)

統一獅洋投羅昂(Logan Ondrusek)25日與中信兄弟的比賽,4局上面對陳俊秀時,前2球投球方式不同,造成中信兄弟總教練平野惠一上前抗議,認為無宣告已構成投手犯規,但聯盟賽務部解釋:「假如你以『固定式投球準備動作』,卻要採取揮臂式投球,這才必須提前向裁判告知的,故羅昂並無違規。」

根據轉播畫面所示,羅昂在4局上3壘有人時,面對陳俊秀第一顆球,投球站姿面對3壘採取固定式投球,最後投出143公里外角壞球,而在有爭議的第2球,他一開始站姿就面對本壘方向,就是宣告自己將採取揮臂式投球,也因此並沒有混淆跑者而產生違規狀況。

依照棒球規則5.07(文末補充規則),投手若要以固定式準備投球動作,但最後要用揮臂式投球,這樣才必須進行「改變宣告」,如果單純是固定式與揮臂式的改變,則無需告知。

據了解,此規則是為了讓壘上跑者明確了解,投手採用的投球方式,減少混淆與爭議的發生,當投手想以固定式姿勢準備,揮臂式投球時,必須告知主審,而主審將以手勢宣告,讓壘上跑者了解。

針對此案例聯盟賽務部也補充說明:統一獅投手第一球以固定式投球,第二球以揮臂式準備動作投球,更換方式是沒問題的。裁判們第一時間也告知平野總教練沒問題,但總教練不接受。經裁判再向技術委員確認後,答案也是「沒問題」。

【棒球規則5.07】

「合法之投球有揮臂式姿勢與固定式姿勢二種,投手可隨時採用任何一種投球姿勢。若壘上有跑壘員時,投手的軸心腳與投手板平行接觸站立、自由腳在投手板之前方時,將被認定欲以固定式姿勢投球;除非投手採取『前述準備投球姿勢』時,告知裁判員將以揮臂式姿勢進行投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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