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最重罰1,500萬

針對個資法修正案於16日獲立法院三讀,國發會表示,本法近期經總統公布後即生效,未來業者若未善盡安全維護義務以致個資外洩,罰鍰將提高至2萬~200萬元,情節重大者、屆期未改正者的罰鍰更高達15萬~1,500萬元,有助行政院打詐政策推動。

國發會官員表示,本修正案除大幅提高罰鍰,以嚇阻個資外洩,喚起業者對個資保護的重視,另一個重點是增訂第一條之一,明訂未來個資法的主管機關為「個資保護委員會」,以呼應去年8月憲法法庭第13號判決,於三年內完成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制的要求。

依規劃,個資保護委員會為行政院底下的獨立機關,行政院將在8月設立籌備處,籌備處有兩項任務,一是訂定個資保護委員會組織法,一是進行個資法第二階段修法,以強化公務機關的個資保護。

國發會官員表示,有關罰鍰的提高,如今已三讀通過,近期由總統公布後立即生效,至於「個資保護委員會」則待組織法研議完成後,預計明年才會送立法院審查,如順利獲立法院審查通過,最快也要明年才會成立,一旦個資保護委員會掛牌,現行個資法「分散式」監管,將改為「專責式」監管,如此將可以解決目前個資法「分散式」管理下的實務監管問題,與國際趨勢接軌。

個資法修正案於5月3日才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16日即獲立法院院會三讀,國發會特別感謝立法院的支持,並強調本次修法將可促使企業(非公務機關)投入人力、技術及成本,落實保護民眾個資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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