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法修法 公視:期待政府增預算將致力公共服務

(中央社記者王心妤台北26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公視基金會表示,感謝文化部、行政院、立法院,期待政府擴增預算,公視基金會致力公共服務,並對台灣媒體及影視業有正面影響。

「公共電視法」過去董監事選任門檻為3/4通過,造成第5屆、第7屆分別延宕968天、966天。此次修法包含董監事選任門檻修改為2/3通過;解開2001年至今的9億元捐贈預算上限緊箍咒;同時賦予國際及多元族群頻道明確法源,解決過去Taiwan+、客家電視等須以採購方式辦理,營運穩定性不足情況等3大核心議題。另外,修正如主管機關仍停留於新聞局等不合時宜法條,以及配合「財團法人法」等法律相應的修正。

公視表示,公視法1997年通過,歷經4次修正,已逾13年未修正。公視基金會表示,此次修正能夠因應公視族群服務、區域發展及國際傳播等業務的擴增,強化公視的內容製作及數位服務,有助於公廣集團永續發展,並呼應國際公共媒體的轉型趨勢。

公視基金會董事長胡元輝表示,完成任務需要更充裕的經費支持,希望修正案通過後,政府能擴增捐贈預算,公視基金會也會運用經費配置資源,致力符合數位時代需求的公共服務。

公視基金會透過新聞稿表示,未來董事會將致力提升治理效能,承擔公共服務責任,以董事會通過的「感動國民、躍動國際」為願景,實現階段性組織再造,讓公廣集團的頻道及平台成為各收視族群最信賴的媒體品牌。11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