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心案毀了人民向心力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歷經近4年的「奇幻司法之旅」,被依共諜、洗錢罪名調查及限制出境的大陸商人向心、龔青夫婦,共諜案確定不起訴,洗錢案一、二審均判無罪,境管卻仍未解除而難獲自由。這齣籠罩政治烏雲、荒腔走板的司法鬧劇,重創台灣法治人權形象,更賠上政府威信,崩離人民的向心力!

從法治及正義角度,任何犯罪行為都應追究與懲罰,追懲犯罪則必須藉刑事訴訟的偵查審判程序來進行。而刑案偵審得以進行的核心,在於確切的事實與證據,檢察官據此決定起訴與否,法官方能論罪科刑。

最初檢調只是依自稱中共間諜的王立強指控,即以「共諜案」偵辦,然而王某說辭漏洞百出,耗時2年只得以不起訴結案。但就在「共諜案」境管禁令解除前,在未有確切事證之下,檢方又以洗錢罪起訴兩人,並繼續限制出境。輿論大譁,不明何以共諜案變洗錢案?質疑檢方政治辦案、以案養案。

事實上,對於向心案的偵辦方式,已迥異於其他共諜案。大多數違反《國安法》或洩密案件,檢調都是握有明確事證後直接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反觀向心案卻是且戰且走,未有明確事證即進行偵辦,檢方也未聲請羈押,改以限制出境。

或許檢方為限制出境並未完全拘束被告人身自由,縱然日後不起訴或判決無罪,也沒有適用《刑事補償法》的補償問題,簡直是絕佳的衡平措施。然而這樣的執法作為,是將法治、人權視為草芥,悖離「發見真實」及「保障人權」的刑事訴訟基本要求。如果連最基本的勿枉勿縱都做不到,怎能夸談人權法治立國?

尤其,當檢方自詡善用變更罪名起訴的「巧門」,將「共諜案」變異為「洗錢案」,持續以限制出境困住被告,或許檢調有不得已的苦衷,但當國家元首在2020總統選舉期間公然指陳本案「攸關國安的重要事情,調查單位已經做必要的調查」,又指國共勢力聯手合作介入大選,檢調又焉能不配合?最後將「共諜案」拗成「洗錢案」草率起訴,是否是為維護元首顏面,值得探究。

只是,信口開河的人攫取了選舉政治利益,檢調背負「錦衣衛」、「東廠」的罵名,破壞人權法治的苦果,由全民承擔。

作為國家領導人的基本修為,必須以身作則、言而有信,才能引領體制依法運作,凝聚人民向心力。倘若只是為了一人一黨之私,惡意抹黑造謠,驅使公權力非法行事,從中謀求政治利益,甚至挑起分化對立,破壞人民向心力亦在所不惜,這已非適格領導人,而是狡黠的政客。從向心案來看我們的領導人,是政治家,還是政客?答案已是昭然若揭。(作者為國政基金會內政法制組副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