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放寬農舍興建比例 農委會:違反中央法規屬無效
宜蘭縣政府日前預告「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質疑,草案聲明引述的中央法規,未包含確保農舍占10%的條文,根本是在玩戲法。陳吉仲表示,宜蘭所提出的草案違反中央法規,實屬無效,農委會將不派員參加周末的公聽會。
根據宜蘭縣政府公布之草案,其中內文「農舍加上農業設施不超過農地40%」,被質疑超越現行中央法令10%的規定,因若將農舍跟農業設施合併計算,必然會擴大農舍興建比例。對此,宜蘭縣政府回應表示,草案的訂定是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條之一及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但是確保農舍興建占農地的10%條文為「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九條」,並未在草案聲明依據的中央法規之列。
圖為宜蘭良田慘遭農舍蹂躪。(資料照,張文隆攝)
不過陳吉仲表示,中央法規在農舍與農業設施分屬不同辦法規範,宜蘭縣政府將其合訂為一個辦法的草案宗旨設計並不正確,陳吉仲質疑宜蘭縣政府法源引述錯誤。同時他也強調,農業生產環境不能受影響,且農地必須完整,這兩個部分的辦法訂定就是不能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