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推動社區心理健康不能流於形式
文/楊聰財(精神科專科醫師、美國杜蘭大學公共衛生醫學博士)
台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發展脈絡
回顧我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之發展脈絡,從早期的醫療模式發展為社區模式, 從結合醫療機構資源,逐步拓展至連結社區資源,期望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就近作為整合社區多元服務體系與連結責任區域內各網絡單位之醫療、社政、衛政、就業、教育、社會福利等資源窗口,並建立以個 案管理為基礎之精神病人社區照護團隊。惟多年來,有關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之設立推動,未能有效發展。
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的建置是國內社會安全網2.0政策下的重要方向,政府預計在民國114年要在全國設置71家社區心衛中心,以達到紮根心理健康於民眾生活中的目標。這樣的做法值得肯定,從2022年開始也可以看到各縣市不但積極招募社區心衛中心內的專業人員,也同時有許多在新聞媒體上的資訊,試圖讓民眾更熟悉這樣的政策推行。
2021年7月29日行政院核定實施「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強調以家庭 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並透過擴充地方政府社工人力、普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發展預警系統等機制,整合相關網絡與結合民間力量,提供以家庭為中心的整合服務,建立以社區為基礎的支持體系。
為有效落實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功能角色,實踐精進前端預防之策略目標,該計畫策略之一,是布建多元社區服務資源,提升心理健康服務可近性,促進社區民眾心理健康,減少影響社區心理健康的風險因子。因此,自2021年起至2025年積極於各縣市布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強化以社區為基礎的前端預防及精神病人的社 區化照護,健全及推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之功能角色及服務量能
心理健康的推行不能僅流於形式,政府願意花這樣大規模的投資,理應希望更能達到強化社會安全的終極效果。但從六都公開網路資訊中,可發現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在服務內容上仍然呈現優劣不均之處。
為何要建置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世界衛生組織(WHO)對於健康的 概念為:「健康應是生理、心理與社會 的安適狀態,沒有心理健康就不能稱之 為真正的健康(No health without mental health),它與整體健康是不可分割的」 (WHO, 2005)。2013至2020年世界心理 健康行動方案中,亦提及四項主要行動計 畫,強調政府部門需提供以社區為基礎之 全面性、整合性及回應性之心理健康方案 及社會照護服務,並執行心理健康促進 和疾病預防的策略,且需加強對心理健 康政策或方案有效管理及強化心理健康 服務的資訊服務系統與實證研究。
六都中僅少數有社區心衛中心專屬的網頁可供民眾尋找相關資訊,多數皆附屬在衛生局之下。除此之外,絕大部分的社區心衛中心場地似乎皆與原本縣市政府的健康服務中心(衛生所)共用,僅少數有獨立的中心的服務場地。最後,多數中心所提供的內容,至少從網頁上來看皆是以「法令相關之規定」為主,實難看出如何回應社會安全網與社區心衛中心主動協助在地民眾的需求。
除此之外,六都對於社區心衛中心的建置與呈現,亦可看到明顯差異。舉例來說,
A、新北市衛生局在去年10月份提供一個介紹社區心衛中心的影片;其中,有關訪員與實際第一線人員分享心得,呈現社區心衛中心專業人員的角色與服務的內容,相較於文字描述,這樣的方式相當值得肯定!
B、桃園市社區心衛中心於網頁上所提供的「中心成立宗旨」,竟是「依據精神衛生法第七條」而設立。這其實是很令人困惑的「宗旨」!當然,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是依法設立;但是,該中心理應有其成立的脈絡與目標,只強調依法設立,且服務內容又皆是法條內所指涉的項目,讓民眾很容易感覺到網頁流於形式,甚為可惜!
C、臺中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的網頁,僅簡述三處中心成立的歷史,卻甚少提及三處心衛中心實際的軟硬體設施;
D、高雄市社區心衛中心的「鳳山分區」,竟座落在一家加油站相關建築物的二樓,一樓甚至是驗車入口?當然,能找獨立地點來作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的場所值得肯定,但可能也需要花更多的心力做推廣,否則只是讓在地民眾對於心理健康更加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