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專欄】關於新北國王與球評小古的「東超失言風波」:言論隱私的邊界如何界定?

ESPN昔日王牌女主播Rachel Nichols與前東家分手的故事十分戲劇化。2020年NBA泡泡園區期間,Nichols在迪士尼世界的飯店房間裡的談話被人洩漏出去,裡面的內容是Nichols對於自己讓出NBA總冠軍賽首席主播的角色給非裔美人新聞主播Maria Taylor感到不滿,而發出的一些不適當的牢騷。

Rachel Nichols。(Photo by Araya Doheny/Getty Images)
Rachel Nichols。(Photo by Araya Doheny/Getty Images) (Araya Doheny via Getty Images)

「我拒絕了,我當然知道他們(ESPN)是由於『那方面』的輿論和壓力,才這麼做。」Rachel說道,「我祝福Maria工作上一切順利,如果他們需要給她更多的機會僅僅因為一直以來ESPN在所謂種族多樣性上不理想的記錄——沒問題,但請不要想從我這得到位置來給她讓步。」

這是當年五月時,Nichols和NBA球員顧問及公關發言人Adam Mendelsohn的私人談話,當時Nichols顯然沒意識到自己和對方的通話會外流,進入到公司同事的手中。不只是他,Mendelsohn也在電話表達對於Nichols的理解,並對於當時正火燙的「Black Lives Matter」感到疲倦,這真的太不政治正確了。

不出意料之外,Nichols在事情被爆出來後被ESPN停播了,並最終雙方在2022年初分道揚鑣。

不談關於「政治正確」矯枉過正的這方面討論,Nichols事件說明的是所謂《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媒體報導權,與個人言論自由隱私權之間的矛盾關係。Nichols偷錄了音,然後在沒經過同意的情況下遭公開了,作為當時ESPN第一女記者,她在2022年離開了。受害者要被罰?這事很弔詭。

近期台灣體育媒體人、緯來體育台EASL東超聯賽球評「小古」古硯偉因為在轉播期間不知道麥克風未關,因此在閒聊過程中,對於新北國王和洋將奧帝有一些激烈的「批評」,讓他捲入了一場風波。國王GM毛加恩對此非常不開心,後續古硯偉也已經主動向毛總道歉。

這難道不是和Nichols案很像嗎?小古需不需要因為此事道歉呢?這件事本身已經告一段落了,所以接下來的討論不涉及小古和毛加恩,他們兩人在此事件上的處理都表現得很有情商,但關於個人公、私領域不同的身份和言論性質,以及非公開談話的言論隱私,這件事其實有必要繼續討論下去。

毛加恩不開心的點在於:古硯偉是「意見領袖」、是「這個領域的專業人物」,所以在球評身份時,他不該隨意用不正確的資訊貶低球員的價值。

但當時的小古是這樣的身份嗎?顯然他不知道麥克風還開著,那段言論該算是球評的專業評論、還是一般人和朋友之間的閒話?如果是前者,他需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就如古硯偉自己道歉文所說的:「收音提及的數字自己沒有全然核實,過於粗鄙的用詞不經大腦」。但是,如果它是不應該被公開的、全然私人的一段對話,那麼當事人若需要為此道歉,那意味著什麼?

想想看吧,朋友之間的談話有多少這種具有攻擊性、誇大姓、不負責任的句子,夾雜著髒話和重度誹謗的字詞,這些都需要負責嗎?

王柏智(圖左起)、曼尼高(Kenny Manigault)與奧帝(Austin Daye)。(新北國王提供)(20240310)
王柏智(圖左起)、曼尼高(Kenny Manigault)與奧帝(Austin Daye)。(新北國王提供)(20240310)

場外閒聊和公眾評論有差別 石明謹:小古無須對此道歉

國王洋將奧帝的實力確實不到亞洲職籃聯盟頂尖之林,但在牧倫斯和米歇爾兩名內線洋將都受傷的情況下,他在這次東超四強戰實際上對國王隊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場上扛禁區很長一段時間,缺乏內線菁英球員,導致國王必須打大量時間小球,王柏智在第二戰上半場打了很長的時間(他打得很好)也就在於此。所以,我同意毛總對於小古的反擊。

但小古的話雖有不恰當之處,但其實應該想表達的是台灣洋將水平確實沒到日、韓水準(想想看Jameel Warney和Xavier Cooks這種等級的球員),而且東超場地和硬件設施,這次確實存在一些有所不足的部份。這些話如果是在他轉播期間被播出,那確實是有爭議、過激的。然而它並不是。

知名足球評論員石明謹對於這次事件有自己的一些想法,同樣有大量擔任過賽評經驗的他,透露轉播單位基本上會告知主播跟球評,現在是否是播送中,如果是非播送時段所說的話,「那都是個人意見,而不是球評意見」,所以他認為小古「不用為此道歉」。

「在場外我們有時會閒聊,會脫口而出:『X的,某某人今天怎麼踢這麼爛』,但轉播時我們會說:『啊某某人今天的表現不盡理想』,鏡頭前跟鏡頭外,本來就是兩個人,要分開來。」石明謹以演員作為例子,一個演殺人犯的演員,鏡頭外可以是個很正常、不會殺人的人,「那麼一個評論員,在鏡頭前理性的分析,鏡頭外為何不能有情緒不能講幹話呢?」

石明謹認為,重點在於那是個休息時間,小古雖然在轉播棚內,但不該被認為處於「球評」身份。

言論隱私的邊界如何界定?一段「私下的糟糕言論」應該被批評嗎?

除了Nichols的案例之外,美國在關於言論隱私方面,還有一個著名的案例,那就是《巴特尼基訴沃珀案》(Bartnicki v. Vopper),本案中一位匿名者錄製了賓州罷工期間兩位工會成員的手機對話,其中一人說:「如果他們不加薪3%,我們就直接衝進他們的住所...拆了他們的門」,竊聽者將這段錄音寄給了工會的對立者,後者再交給了廣播電台,於是這曝光變成了一段「公開的談話」。

工會起訴了該電台,美國最高法院特別法庭最終以6:3保護了媒體報導的權利,但持反對意見的首席大法官William Rehnquist表示,這可能造成數百萬使用電子通訊設備的美國人出現「寒蟬效應」,因為大家都怕自己有些不雅過激、但只存在最親暱的親朋好友之間的無心快語,以這樣的形式被放到公眾眼前。

另一位參與投票的大法官Stephen Breyer在判決的附帶意見中,則表示保護個人隱私,不只是尊重個人「獨處權」,更是在於鼓勵人們自由地發表觀點:「它有助於我們克服以往不願討論私人事務的習慣,因為我們總是擔心我們的私人談話可能被公開,而州法(法律)所作的限制性規定就能鼓勵我們加入原本可能(因此)被迴避掉的討論。」

兩次普立茲獎獲得者Anthony Lewis在其名著《言論的邊界》中,認為Breyer的說法認為保證談話的隱私權具有實現言論自由的功效,他引用紐約大學教授Thomas Nagel的精闢論述對此做進一步的解釋:「一個人把自己置於公眾和眾目睽睽之下與他僅僅在親朋好友中表露自己之間的區別,對於複雜如我們人類的生物間彼此交流,又不致於造成社會崩潰是至關重要的。我們每個人的內心世界都是一座思想、感情、幻想和衝動的叢林,如果毫無保留公諸於眾,那麼文明將無從延續。」

私人和公共生活是兩個本質上不同的世界 尊重這種差異是個人自由不可或缺且必要的條件

偉大的小說家Milan Kundera曾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這部小說中,描繪過「個人隱私不存在的世界」,他提到當年的捷克斯洛伐克警察是如何透過偷錄知名異議份子Jan Prochazka的私下談話、並在國家廣播電台放送,來毀壞他的名聲:「Prochazka的立刻就名譽掃地了:因為在私下場合裏,一個人會說各種各樣的話、誹謗朋友、使用粗俗語言、愚蠢行為、重複自己的話,用令人震驚的言論讓同伴發笑,提出他在公共場合從未承認的異端思想等等...而在私下行為與在公共場合下的行為有所不同,是每個人共有的經驗,它是我們個人生活的基礎。」

於是昆德拉做出了審判般的論斷:「真正的醜聞不是Prochazka的大膽言論,而是對於他人私生活的強暴。人們像被雷打到一樣,了解到了私人和公共生活是兩個本質上不同的世界,尊重這種差異是個人自由不可或缺且必要的條件;分隔這兩個世界的帷幕是不容破壞,撕下這個帷幕的人就是罪犯。」

在這起事件裡,「球評小古」和古硯偉是「一位二性」的角色,兩者說出來的言論性質完全不同。古硯偉擁有台灣籃球最豐富的知識儲備量,我腦中想不出來台灣有第二人比他更了解國、內外職籃聯盟生態,儘管那不意味著他說評論總是準確的,但他的專業能力和講評實力若以亞洲職籃的洋將水準來說,應該就是首爾SK騎士洋將Warney等級的。

可是這不代表他總是必須以專業人士來示人,他也有屬於自己生物性複雜的一面。就這起事件來說,小古批評奧帝是「爛貨」,他最終為此道歉了。

現在的問題在於,在轉播之中,球評是不是無論什麼狀態下都必須具備他的專業性,即使鏡頭和麥克風並未開啟?有人會認為他仍然處於上班期間,因此需要完全為此負責;但也有一派如同石明謹老師的意見,認為當他在休息時、在非轉播放送期間,那段時間是個人的。關於這個界定的最終結果,將影響著我們如何正確地評斷此事。

球評小古最終道歉了,因為他作為傳統媒體的自省、他對自己專業人士在鏡頭外的道德要求,他對自己有更高的標準。新北國王也沒有以球團的身份公開去抨擊古硯偉的言論,是毛加恩個人在社群網站上對此做出指教。

整體而言,我認為這件事的結尾是好的。而就媒體和社會關係層面,它也是有積極性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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