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肉電刺激器復健電療 食藥署提醒5種情況別使用

記者李佩玲/臺北報導

當有肌肉疼痛困擾、因長期臥床或遭遇中風等導致肌肉萎縮的狀況,利用肌肉電刺激器進行復健電療是常見的療程選項,但衛福部食藥署提醒,若有植入心臟節律器、身體潮濕、皮膚有傷口等情況下,都不可使用。

食藥署說明,肌肉電刺激是藉由動力式肌肉刺激器,利用接觸體表區的電極電流在較高的頻率下,重覆刺激運動神經使肌肉收縮所用的醫療器材,一般常用於緩解肌肉疼痛、神經受損後(如中風)的神經肌肉再訓練;以外加電刺激使肌肉收縮,可幫助訓練患者自主控制及動作控制的能力,並防止因神經受損而導致肌肉萎縮,另也可用來維持關節活動度及增加肌力。

嘉義長庚紀念醫院復健部醫師許宏志指出,電刺激的種類可分為經皮電刺激、干擾波電療及神經肌肉電刺激,使用時強度設定應由弱到強逐漸增加,尤其老人家皮膚薄、脂肪少、感覺較不敏感,須特別留意;國外曾發生肌肉電刺激器使用不當,導致燙傷或電擊傷的案例,如貼片位置太近,導致電流傳導無法進入肌肉,而在皮膚上造成電擊傷,或是貼片老舊造成局部組織的電擊傷等。

食藥署提醒,肌肉電刺激器屬於主動式醫療器材,病患如有植入心臟節律器、植入式心臟去顫器等電子植入式醫療器材,皆不可使用,否則可能會導致心律不整;另外,也不能在身體潮濕、環境潮濕的情況下使用,避免觸電,皮膚有傷口者也不可使用。民眾若要使用建議先向專業醫師諮詢,以保障使用安全有效。

利用肌肉電刺激器進行復健電療是常見的療程選項。(記者李佩玲攝)

醫師提醒電療時,強度設定應由弱到強逐漸增加。(記者李佩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