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土地蓋違建鐵皮屋 一樣要繳房屋稅

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台北報導

台灣各地違建情況嚴重,尤以鐵皮屋最為普遍,不過可別以為違建就能免繳稅。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近日接獲一位民眾詢問:「我在自己土地上蓋了1間鐵皮房屋,沒有使用執照,還需要申報設立房屋稅籍嗎?」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也不例外。至於該繳那多少房屋稅,則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分別按不同稅率課徵。稅務局強調,房屋稅的完納,只是納稅義務的履行,不能以此為根據,使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鐵皮屋違建一樣要繳房屋稅,且有繳稅不代表就地合法。示意圖/好房資料中心


一般民眾以為違章建築房屋,可能隨時會被拆除,誤以為不用申報、不需繳納房屋稅。但為求課稅公平及健全稅籍,對於任何地區違章建築房屋在未拆除前,均應依法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設立房屋稅籍。

 

稅務局進一步提醒,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應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如果因為沒有申報而產生逃漏稅,只要經稽徵機關查獲,或經人舉發查明屬實,除了要補繳房屋稅外,還要加處漏稅額2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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