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應該買斷Carmelo Anthony嗎?-雷霆2018-19球季前製VOL.7

文/ 小枚



交易、裁掉、買斷…奧克拉荷馬城雷霆隊與Carmelo Anthony沒有其他結局?這個結局真的好嗎?

首先要承認,跟站上許多專家寫手不同,小枚已經寫文一段時間,卻從來沒有認真看待奢侈稅議題。雖然我的工作就是企劃、也不討厭數字,但認為:1.奢侈稅又不是球迷與鍵盤寫手要付的,幹嘛替球團擔心。2.薪資控管不佳,是球團管理層的決策與判斷自己造成,本來就該面對解決。3.各個球團管理層被賦予的目標與任務不同、被授權的預算不同、球團營收與能夠負擔奢侈稅額的能力不同,管理層想得當然跟我們不一樣,除非夠了解,不然只是寫手以自己有限的理解在想像而已。而我自認很不了解,也不想太了解-人生已經很難,看球還要這麼累?!XD

這次會比較認真看待雷霆隊的奢侈稅問題,動機在於:1.這可是NBA歷史天價啊!史上最貴球團竟然是我支持的球隊,再怎麼無感也是得關心。2.我並不認為雷霆是亂撒錢的球團。作為聯盟最沒有吸引力的小市場,想長期維持競爭力,除了認真選秀、運氣夠好外,溢價合約綁球星是無法避免的,只是一向認真經營、擁有水準以上GM的球團,怎麼會堆積出史上最貴的一輪遊陣容?!(笑)

在前一篇「敢把球隊從大城市搬到鄉下經營的人,為什麼不敢打造史上最貴球隊?」的《3.5億美金的雷霆夢》抒情文後,我們來算數。

NBA史上最貴的3億美金陣容…怎麼算出來的?

首先來理解一下雷霆隊目前13位合約球員的2018-19年球季薪資,以及目前CBA規範的奢侈稅計算方式。

球員薪資以Basketball-reference網站數字為準,以萬元美金為單位、原則上採千位數四捨五入,讓數字看起來比較乾淨簡單、方便討論,並且不會跟實況差距太大。幾位剛剛簽下的自由球員,則以目前網路流傳的金額暫列。

*2018-19年球季雷霆球員薪資(由高至低排序):Russell Westbrook,3,535萬美金;Paul George,3,056萬美金;Carmelo Anthony,2,793萬美金;Steven Adams,2,416萬美金;Andre Roberson,1,000萬美金;Jerami Grant,900萬美金;Alex Abrines,546萬美金;Patrick Patterson,545萬美金;Kyle Singler,499萬美金;Raymond Felton,240萬美金;Terrence Ferguson,212萬美金;Nerlens Noel,180萬美金;Dakari Johnson,138萬美金。


*團隊薪資總額(13位球員,A):1億6,060萬美金

*奢侈稅線(B):1億2,300萬美金

*團隊薪資超過奢侈稅線(A-B):3,760萬美金

*奢侈稅額©:1億6,100萬美金

*團隊薪資+奢侈稅額(A+C):3億2,160萬美金


3億美金陣容出現,當填滿15人名單時可望出現3.5億美金陣容!

超過奢侈稅線3,760萬美金要繳1億6,100萬美金!? 因為雷霆隊是超過奢侈稅線的「累犯」,目前針對累犯的懲罰性累進奢侈稅(repeater tax)計算方式是:超過稅線1~499萬美金,乘2.5倍;超過第500~999萬美金,乘2.75倍;超過第1,000~1,499萬美金,乘3.5倍;超過第1,500~1,999萬美金,乘4.25倍;接著每超過500萬美金,倍率+0.5。

所以拆解「超過奢侈稅線3,760萬美金」=「500萬*2.5+500萬*2.75+500萬*3.5+500萬*4.25+500萬*4.75+500萬*5.25+500萬*5.75+276萬*6.25」=1億6,100萬美金!

再有錢也不能這樣任性…可能會怎麼做?

既然以頂薪35%與30%留下Westbrook與George、以及24%給當今聯盟優秀中鋒Adams,有這三位基石球員的雷霆隊,撒錢當然不是為了重建。希望持續維持競爭力、在聯盟強權的營運出現瑕疵時爭冠的話,最多就是調整支援陣容。從上列的薪資配置,就可以看出兩位低CP值球員:Anthony與Singler。

Singler合約剩兩季,2019-20年球季是球隊選擇權,可能不會執行,因此本季等於是合約年。他近500萬美金的合約如果無法送走,球團可能會像過去幾季一樣,擺著,讓時間解決問題。Singler有顏值也有職業精神,其實也不是很差的球員,在此不做討論,可以參考先前作品《凱爾的男神之道》。

最後終於來到眾所矚目(笑)的Melo人生第三季-我們先來整理幾種在規則允許下,雷霆球團與Melo可能的運作:


交易Melo:

首先,Melo仍然擁有俗稱「霸王條款」的交易否決權,雷霆隊想發動交易並沒有那麼簡單,同時既然是交易,通常會換回相似薪資的球員(們),對團隊薪資的瘦身沒有幫助。甚至如果換回的球員合約還有超過一季以上,那對於原本在明年此時就能夠清空Melo合約的雷霆,就更沒有必要。

也就是說,選擇交易,多半代表球團是從補強即戰力、取得選秀籤,而非薪資瘦身的角度來思考。

但實際上Melo會同意放棄否決權的球隊,應該是有一定程度競爭力的球隊,而這樣球隊中與Melo薪資相仿的球員,大概就是不能動的主將、或送不走(而且超過一季)的爛合約。加上選秀籤在這個球隊普遍沒有薪資空間的時代,特別珍貴,因此很難以想像能有雙贏的交易在Melo身上發生。


裁掉Melo:

雷霆隊必須在美國時間8月31日前裁掉Melo,才能夠將他的近2,800萬美金薪資攤提在未來3年的團隊薪資中,達到薪資瘦身的效果。先假定沒有球隊會傻到在雷霆隊裁員後的48小時內承接Melo的合約(=讓雷霆隊完全薪資解套),那麼Melo在2018-19、2019-20、2020-21年球季將分別佔團隊薪資約931萬美金。

好處是:經過試算,雷霆隊的2018-19年球季團隊薪資將立即減少1,862萬美金(攤提到後兩個球季),同時奢侈稅額減少1億34萬美金,合計1億1,896萬美金!

壞處是:第一,由於1,862萬美金攤提到後兩個球季,等於是堆高後兩季的團隊薪資、製造後兩季的奢侈稅問題,也減少後兩季的操作彈性。931萬美金會連帶產生多少奢侈稅額,得視屆時雷霆隊實際的團隊薪資、以及聯盟公布的奢侈稅線而定,但直覺上大概會是5,000萬美金以內(剩下的1,862萬美金+連帶產生的奢侈稅)。現在省下1.2億,當然勝過後兩季要合計多付5,000萬美金,但同時也限縮了未來的操作空間。裁掉是財務考量,但如果不裁掉,其實也是財務考量-財務彈性。

第二,Melo被裁掉後可以選擇加入其他球隊,例如普遍認為是好友LeBron James在的洛杉磯湖人隊、或者Chris Paul在的休士頓火箭隊。兩隊都是雷霆隊同屬西部聯盟的對手,雷霆隊會為了薪資瘦身,付錢資敵讓Melo為對手打自己?


買斷Melo:

買斷金額同樣會算進團隊薪資總額,只是買斷金額通常小於合約剩餘金額一些,Melo沒有理由同意球團跟他洽談買斷。

即使上季定位被邊緣化、必須接受他不擅長的等球外線射手角色、擔任四號位置扛了整季,Melo仍然頗有職業風範的打完,沒有製造問題。雖然加分效應不如預期,他仍然是位在逆境下能維持場均16分的得分手-放眼全聯盟,其實也沒有太多人能夠做到。

34歲的他,在球場上必定仍有所貢獻,回應本文標題:雷霆隊應該買斷Melo嗎?個人沒有太明確的答案,但在不考慮球團財務能力的前提下,個人現在傾向不要裁掉或買斷,至少在球季開始前。以Westbrook、George、Adams為主軸的雷霆隊如果有爭冠的一天,不會是在這個球季,因此沒有必要為此犧牲來年的操作空間。

無論Melo人生第三季劇情怎麼發展、如何落幕,我仍然記得去年季前訓練營開始前,球隊組成三巨頭陣容那幾天的興奮心情,希望雷霆隊與這位一代巨星能夠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