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調小三扶正後當年偷生的女兒曝光 二審判增賠原配至100萬

高調小三雖扶正,但外遇期間偷生的女兒曝光,遭高等法院判賠金額增至100萬。(本刊資料照)
高調小三雖扶正,但外遇期間偷生的女兒曝光,遭高等法院判賠金額增至100萬。(本刊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蕭姓女子與陳姓男子高調偷情,在臉書PO上與人夫親密照片,還標註「穩定交往中」,2021年被原配林女發現,導致陳男與妻離婚,將小三扶正,陳妻提告求償,一審新北地院判賠25萬,此時,小三女兒曝光,林女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法官推算,蕭女係在林女與陳男尚有婚姻關係時受孕,產下此女兒,因此判決蕭女應再賠償75萬元,共100萬元確定。

林女與陳男係在2011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2021年陳男與蕭女外遇,而小三相當高調,該年10月間兩人在新北市、台中市等地過夜出遊,蕭女毫不避諱在臉書PO出兩人親密合照,還標記「與陳XX穩定交往中」。

兩人姦情曝光,陳男與林女也2022年6月離婚,9月陳男就將小三扶正,因此林女怒告蕭女侵犯配偶權,求償一百萬。新北地院審理期間,蕭女、陳男均未出庭,但法官認為,從蕭女在臉書公告周知兩人男女朋友關係,加上親密的出遊照片,均逾越正常男女社交關係,顯然兩人婚外情事證明確,因此判賠蕭女必須賠償原配25萬元。

不久,林女得知,小三9月與她的前夫結婚,10月就生下一女,登記生父是陳男,推算是在前夫與她仍有婚姻關係時,外遇受孕,林女上訴高等法院,要求除一審判賠25萬,還得再賠75萬元。

高院判決書指出,陳男在與原告林女仍有婚姻關係時,與被告發生性行為而受孕,破壞林女婚姻關係,侵害其配偶權事證明確,審酌林女離婚後,須獨力撫養罹患輕度身心障礙的女兒和自閉症的兒子,判准林女請求,蕭女共應賠償10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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