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國浮式平板玻璃 將課反傾銷稅

財政部16日宣布,針對馬來西亞、印尼及泰國產製的進口浮式平板玻璃,因部分廠商確有傾銷情形,自今年5月22日起對三國涉案貨物課徵反傾銷稅,為期五年,稅率落在0至129.32%。這也是第12種商品被台灣入列反傾銷稅。

根據財政部統計,近五年涉案三國進口相關商品至台灣的金額2018年為新台幣3.03億元、2019年5.38億元、2020年4.81億元、2021年1.89億元、2022年則是1.62億元。其中2021年和2022年明顯減少,主要是受疫情影響。

除了新增的浮式平板玻璃,台灣目前課徵反傾銷稅的產品包括毛巾、鞋靴、過氧化苯甲醯、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不銹鋼冷軋鋼品(300系)、特定鍍鋅及鋅合金扁軋鋼品、碳鋼鋼板、特定鋁箔、陶瓷面磚。

至於特定不銹鋼熱軋鋼品和特定碳鋼冷軋鋼品則是已列入但暫不課徵。

本案主要是台灣區玻璃工業同業公會申請對自馬來西亞、印尼及泰國產製進口浮式平板玻璃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財政部關務署16日公告結果,將對上述三國產製進口浮式平板玻璃,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表示,本案經財政部、經濟部分別完成最後調查認定,部分涉案廠商確有傾銷,且其傾銷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同時,依經濟部提供諮詢意見,無充分證據顯示採行反傾銷措施會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有明顯負面效果。

關務署進一步指出,未來台灣廠商進口涉案貨物時,須提交個別廠商生產並直接出口至台灣的相關進口證明資料,經海關審核之後,才得適用個別廠商稅率,否則將依其他廠商較高稅率課徵。

其中針對馬來西亞廠商Xinyi Energy Smart(Malaysia)Sdn Bhd反傾銷稅率為20.89%;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為129.32%。印尼廠商PT Asahimas Flat Glass Tbk反傾銷稅率為10.32%;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為87.76%。

至於泰國廠商AGC Flat Glass(Thailand)PLC.反傾銷稅率為零;但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為32.45%。上述課徵反傾銷稅自5月22日實施,為期五年,即2028年5月21日才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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