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剛遞補新竹縣議員 范振龍涉買票2審重判3年2月

竹縣湖口鄉議員范振龍遞補上任,二審賄選罪改判3年2月徒刑。(圖:彭清仁攝)
竹縣湖口鄉議員范振龍遞補上任,二審賄選罪改判3年2月徒刑。(圖:彭清仁攝)

今年6月剛遞補新竹縣湖口鄉縣議員范振龍,被控請託宗親以每票500元至1000元不等金額向選民買票,一審依賄選罪名判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案件在上訴後,二審台灣高院改判3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不得緩刑。不過全案仍可上訴。另外,新竹檢方在范振龍宣誓就職前一週也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被列為賄選熱區的新竹縣湖口選區,去年九合一選舉競爭激烈。縣議員陳德木雖然被查獲賄選,但仍高票當選,但刑事部分,陳德木因賄選罪被判刑3年8個月徒刑。民事部分,檢方所提當選無效之訴成立,陳德木也依法解職,由最高票落選頭范振龍在今年6月遞補上任。

由於范振龍也涉及賄選罪,一審被判刑2年、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案件上訴,范振龍坦承賄選。不過高院認為可依選罷法規定減刑,另認定范振龍賄選企圖影響選舉結果,嚴重破壞選舉制度選賢舉能的良善美意,影響建立民主政治基石,不能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規定,法官撤銷一審判決,加重改判范振龍3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不得緩刑。另外,新竹檢方在范振龍遞補就職前一週,就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換言之,范振龍遞補上任後,還有民刑事官司要打。

法界人士預估,而以4票之差落選的候選人陳柏誠,相當有機會再遞補縣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