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對憲訴法提覆議 立院應於15日內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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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 綜合報導 針對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法,行政院今(2)日已經提出覆議,總統也火速核可,立法院當天下午就收到公文。立法院依法要在15天內作成決議,但是覆議的門檻,要全體立委「過半」不贊成維持原決議,而民進黨在國會席次並沒有過半。如果覆議案沒過,綠營預計將立刻提出暫時處分和釋憲。而國民黨立委則呼籲,總統應該盡快提名大法官人選,而不是行政院提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本次透過覆議,希望透過憲政運作過程,請立法院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符合憲政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行政院2日院會上,討論通過,對於立法院在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法,正式提出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立法對大法官行使職權的方式不得過度干預或造成實質妨礙,否則即侵害司法權行使的權力核心範圍,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行政院一一列出,像是修正條文規範,大法官人數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行政院指出,並沒有規範總統提名大法官後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期限,無助於維持憲法庭穩定;另外,修正條文將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門檻訂為10人;而且要9位大法官同意,才能作出違憲宣告;而且作成判決或裁定的門檻,也提高為「4分之3」以上。行政院指出,這是不合理的門檻,對憲法法庭運作造成實質影響,而關於法案生效日,修正條文規範「自公布日起施行」,行政院認為,這使現任大法官無法行使憲法上職權,癱瘓憲法法庭運作,也欠缺過渡條款。立委(國)陳玉珍:「總統趕快再提名新的大法官人選,讓大法官的人數可以補足,這個才是正辦。」而行政院已經提出覆議,並經總統核可,2日當天下午立法院就收到電子公文,依照法律,接下來,立法院必須在15天內作成決議,全體立委表決,門檻是是否過半,也就是超過57席,若過半贊成維持原案,覆議即被否決;如果贊成維持原案的立委未過半,法案就失效。依照現實狀況來看,民進黨在立法院有51席,沒過半。而雖然本會期延到1月21日,但立法院長韓國瑜將率團,到美國出席20日舉行的川普就職典禮,傳出藍營預計在韓國瑜去美國前盡速處理覆議案。如果覆議若未通過,綠營如何再出招,立委(民)吳思瑤:「我不曉得國民黨的人,現在要無限地跳躍去扯到公投,覆議還有提起暫時處分,以及釋憲,這是眼前我們要窮一切的努力,去做出來的作為。」如果覆議案沒過,民進黨團預計將立刻提出釋憲聲請以及暫時處分。綠營之所以預備要火速提出,是因為若覆議案沒過,修正條文經總統公布後生效,憲法法庭就得遵守新法,目前的8位大法官,並不足新法規範的評議人數。朝野的法律戰,戰線延長。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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