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 / 黃佩華 林志純 報導
以牙還牙,損人又不利己!高鐵昨(8)日一班北上的自由座車廂,乘客因為座位問題起糾紛!網友拍下一位媽媽,從一名女子的頭上,倒了半罐礦泉水,女子當場尖叫大哭大鬧!原本大家都在譴責媽媽,但她發文還原狀況,說交換座位途中,女子就直接坐下,後來對方離開也沒交集,女子卻突然朝兒子淋水,她才比照辦理。律師表示,雖然法律上有正當防衛,但施用很嚴格,像互毆就不能主張,當眾潑水的行為,可能構成使用強行暴力公然侮辱,最重可處一年有期徒刑!
潑水媽VS.藍衣女說:「我在喝水啊為什麼怎麼了,(我也在喝水啊)啊啊啊啊啊。」半瓶礦泉水直接當眾澆頭,就像在高鐵車廂洗頭一樣,藍衣女子蹲在車廂走道間,被潑了一頭冷水放聲尖叫,潑水媽與先生VS.其他乘客說:「她用我的小孩妳對一個小孩子這樣子,太過分了吧妳。」畫面在各大網路社群廣為流傳,雖然夫妻指控女子先潑自己兒子,小孩嚇到尖叫飆國罵、情緒激動,但還是被不少網友批評行為失當,律師洪維駿說:「過往法院在類似潑水的案例當中,會認為是一種強暴施以公然侮辱,也就是用暴行的方式,造成被害人名譽受損,類似的行為有撕假髮.打巴掌等等,最重可處一年的有期徒刑。」雖然事後,媽媽發文澄清,當時和先生帶兩個小孩,從台中北上看演唱會,在高鐵自由座車廂,母子和陌生男子講好換座位,卻被藍衣女子直接坐走,對方翻白眼、生氣離開,雙方就再也沒有交集,女子也沒站在附近,沒想到停苗栗站的時候,兒子頭上被淋下大量的水,藍衣女子把水壺橫向倒下來,還一邊用手捂著嘴、張大眼睛,說只是在喝水怎麼了嗎,雖然認為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但可能因此觸法。律師洪維駿說:「雖然法律上有正當防衛緊急避難等等,不過適用上相對嚴格,比如說互毆法院就認為不能主張,所以雖然對方的行為有可能違法在先,不過並不會因此合法化我方的行為。」這位媽媽強調有目擊者,主動留名片願意出面作證,不過傷敵一千自損八百,可能也會被提告,更在孩子面前做了不當示範。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