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拖吊費!「爆胎爛尾車」硬開上國道 遭攔吃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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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 尤葆臻 洪年輝 巫召清 報導 來看這個誇張畫面!有民眾今(17)日中午經過國道3號苗栗通霄路段,發現一輛車尾毀損的轎車行駛在路上,趕緊通報119,救護人員擔心這名駕駛發生意外,一路跟在轎車旁邊示意停車,沒想到駕駛不但不停還一度超車、逼車,開了將近7公里,直到國道警察前往攔查這名駕駛才肯停下,他向警方供稱,車子壞了還開上國道,是因為他想省拖吊費。 國道上這輛救護車,緊緊跟在白色轎車旁邊,示意要對方停車,因為轎車的左側車尾,已經被撞爛,車燈下方的車殼,快垂到地上,白色轎車車身毀損還開在國道上,地點就在國道3號苗栗通霄路段,駕駛發現救護車之後,不但不停車還一度超車逼車,直到換紅斑馬上場,駕駛這才乖乖開進避車彎。後龍分隊小隊長蔡忠錦說:「陳男75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慢速行駛於外側路肩,自稱該後保桿毀損乃因日前,於平面道路發生交通事故所致。」白車車尾車殼被撞凹成90度,右前車輪布滿裂痕已經爆胎,警方調查,開車的是39歲陳姓男子,他自稱自己前陣子在平面道路發生事故,為了想要省拖吊費才會從苑裡上國道,想要把車開到造橋的修理廠。民眾說:「我覺得這應該要重罰,還上高速公路這樣真的太誇張,這樣真的是滿誇張的,你車已經壞了就不應該再上國道了,這是安全的問題。」車子壞了,為了省錢不叫拖吊車還開上國道,而且開了將近7公里遠,不少人都覺得,這樣的行為很危險,也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車輛機件不穩或脫落,最高可開罰6000元罰鍰,另外未依規定行駛路肩,也可開罰3千到6千元,結果為了省錢,車也還沒修,就得多付上一筆罰單費用。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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