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被翁達瑞告《誣告罪》遭判10月上訴 今現身高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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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周欣儀、葉孟秋報導因捲入立法院公費助理案的高虹安目前已被停職,就高虹安博士論文一事,高先前提告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誹謗不起訴,反遭陳時奮反告誣告罪,一審被判10月,高虹安上訴,今現身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對於媒體的詢問,高虹安並未透露提告相關內容,僅回「謝謝」隨後便直接進入法院。
博士論文爭議方面,高虹安提告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誹謗,但遭檢方不起訴處分後,陳時奮反提誣告罪,一審判決高虹安有罪,處有期徒刑10個月。對此,高虹安已提出上訴,今日高院首次就此案開庭審理。此外,高虹安因立法院公費助理費案,被控偽造文書並私吞助理費,一審遭判處7年4個月有期徒刑,並被褫奪公權4年。針對此案,高虹安同樣提出上訴,並聲請憲法法庭審查《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是否違憲。高院已裁定暫停審理,等待釋憲結果。這是憲法法庭受理釋憲聲請後,高虹安首次現身法院。外界對她是否有進一步法律策略倍感好奇,但高虹安全程未對媒體透露任何具體計畫,只在鏡頭前保持沉默,快速完成庭前程序後離開。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原文出處:快新聞/高虹安被翁達瑞告《誣告罪》遭判10月上訴 今現身高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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