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那香代子公司康那香企業(上海)有限公司配合上海市政府國有土地非居住房屋徵收事宜
日 期:2023年06月28日
公司名稱:康那香 (9919)
主 旨:代子公司康那香企業(上海)有限公司配合上海市政府國有土地非居住房屋徵收事宜
發言人:賴淑瑜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於上海市青浦區青浦工業園區外青松公路5619號
2.事實發生日:112/6/28~112/6/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使用權面積:約52,629.13平方公尺
建築物面積:約35,063.42平方公尺及附屬物等資產
交易總金額:約人民幣399,993仟元(折合新台幣約1,719,970仟元),
人員資遣補償收入另計(依中國法規規定範圍內補償)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政府香花橋街道辦事處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人民幣385,833仟元(折合新台幣約1,659,082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協議內容執行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經雙方議價後決定並經母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
提請母公司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上海市政府徵收作業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6月2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6月2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