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鹽埕段4筆國有地開發 招商

市府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合作開發南區鹽埕段210-1地號等四筆國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公告招商。(經發局提供)
市府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合作開發南區鹽埕段210-1地號等四筆國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公告招商。(經發局提供)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市府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合作開發南區鹽埕段210-1地號等四筆國有土地,即日起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公告招商,期引入民間投資經營長照服務等複合式設施,促進閒置土地活化,並為地方發展注入活水。

經發局主秘王俊博說,該開發案基地面積約六百六十坪,近台十七甲線省道,交通方便,生活機能完善、人口稠密,案地六幢舊有南稅三村建物已完成報廢程序,接續進行活化,具市場潛力。

基地所屬第四種住宅區,容許使用項目多元,除政策目標須開發做為長照服務相關設施,投資人也可依都市計畫結合其他事業經營,例如輕食餐飲、零售商業、健康休閒等。

這次設定地上權招商,考量公有土地的有效利用及永續財源目標,擬藉民間廠商專業與開發經營能力,引入長照社福相關事業,活化土地利用效率。

他表示,該案位處鹽埕段210-1、210-2、210-3及210-5地號等四筆土地,地上權存續年期五十年,可延長至多廿年,開發權利金底價三千六百卅五萬元,可分兩期收取,之後民間機構每年僅需繳納地租,應自簽訂契約日起二年內,完成總樓地板面積的興建,申請許可和經營;順利招商開發後,預估可吸引一點三億元民間投資金額、創造廿五點三八億元產值及提供八百五十個就業機會。

經發局說,這次將採權利金價高者得標方式招商,民間得以單一公司或由五家以下公司共同組成企業聯盟參與投標,有意願投標者,請上經發局網站下載招標文件,八月卅一日下午五時前,將投標文件寄送到投資商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