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府爭取宿舍以租代護 保存中興新村文化

【記者林玉芬南投報導】南投縣長許淑華上任後旋即於今年3月20日上午率縣府相關一級主管前往中興新村拜會國發會中興新村活化辦公室主任吳文貴,訴求中興新村公共設施活化及部分宿舍能讓縣府辦理撥用或代管,可提供作為多元社會住宅或以租代護方案等,一方面維護現住戶權益,同時也可解決空屋使用問題,使中興新村獲得更有效活化與利用。

許淑華縣長在擔任立委時期即已努力協調部分眷舍現住戶因長輩辭世已不具居住資格之眷舍現住戶,建議中央同意採取「以租代護」的模式,保存中興新村文化景觀,同時提出「眷村文化保存及發展條例」草案,將中興新村納入「眷村」範圍,以利取得法律地位,並明確規定,中興新村的文化資產保護與發展可以排除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改採「以租代護」模式,並要求該條例在立法院審查期間,能夠給住戶有緩衝期,暫緩催繳或訴訟程序。

中興新村宿舍既有2千多戶,其中部分仍有各單位人員居住,部分則已騰空,為免任其日益傾頹損壞,且進一步讓宿舍發揮最大效益,縣府已於今年5月30日正式行文國發會提出「以租代護」計畫方案,將部分眷舍及騰空宿舍,能以「以租代護」方式,委由縣府代為管理或撥用,讓現住戶不必被強行搬遷,同時運用現住戶人力資源與歷史人文,強化中興新村文化景觀之內涵。

國發會日前回文表示,國產法無國有公用不動產辦理「委託經營」或「委託管理」之規定;又宿舍各管理機關依「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規定排除占用,無涉迫遷,說明民眾以及縣府訴求於法無據等說法。

然而基於中興新村宿舍問題係屬特殊案例,縣府仍將持續再與國發會進行溝通協調,除以「景觀保存」、「活化利用」為計畫核心,並納入「活的文化保存」概念,也呼籲國發會、審計部與各眷舍管理權責機關,以同理心處理眷舍問題,甚至從政策面及法令面進行檢討鬆綁,讓宿舍活化及保存中興文化景觀兼容並蓄,共創多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