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就在捷運站! 台北中山站架基地台發「釣魚簡訊」 NCC:首見案例

小心騙子就在捷運站!詐騙集團郭男架設非法基地台,干擾台灣大哥大的電波頻段發送,在台北中山捷運站發送釣魚簡訊導致民眾受害,被依據「電信管理法」,非法使用電波干擾到合法使用者,開罰新台幣400萬元。

NCC發言人翁柏宗說,NCC周三開會,針對郭男事件產生非法電波干擾已加重裁處,依法可開罰100萬至1000萬;至於該非法射頻器材,屬於國外輸入、還是自己製造,北區處還在調查;未經核主管機關核配,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這部分,之後會再依法開罰10至100萬。

NCC說明,郭男在111年11月18日14時許,在台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62號(台北捷運中山站)前以車載方式,擅自架設偽冒電信公司基地臺,發送釣魚簡訊,騙取電信業者用戶個資,總共有22位民眾受騙、詐取金額約300萬元;當時郭男遭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以現行犯逮捕,查獲相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並在112年4月21日函請NCC就違反「電信管理法」部分處分。

翁柏宗指出,該案是NCC歷史以來「首宗」架設非法基地台干擾合法使用者,郭男發送大量釣魚簡訊,連結到像是「eTag自動扣款失敗」、「玉山銀行網路已暫停」等頁面,誘導民眾輸入信用卡、個資,再以手機綁定行動支付,冒名盜刷。

NCC官員表示,郭男使用的干擾電波頻率為1800MHz的C1頻段,攔走台灣大哥大的頻段,在依訂範圍內都會強制收到;翁柏宗指出,該頻段為2G技術規格,「只有基地台去認證手機,僅單向認證」,所以讓歹徒有機可趁,3G技術之後會雙向認證,就沒有這樣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件是由雲林地檢署黃薇潔檢察官指揮偵辦,該黃日前因為在公開論壇砲轟「NCC打詐不力」,與NCC委員王正嘉在臉書大吵架,引發外界認為,NCC、法務部與前線檢察官之間存在矛盾關係。

不過翁柏宗強調,在收到地檢署的起訴書之後,NCC針對行政罰處分、檢方針對刑罰部分偵查,「沒有說NCC跟著誰在做的問題」,各自有職權分工;高檢署

張斗輝檢察長跟NCC也有合作共識,要求5大電信業者加強監控行動通訊網路的運作情形,定期會有測報,並與警察機關建立合作模式,若發現網路有異常現象,應即時通報警察機關,以防範類似案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