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張育成史上最強打者海歸 中職傑出旅外球員條款形同虛設
文/小葛
旅美台灣好手張育成上周宣布參加今年中華職棒季中新人選秀會,消息一出震撼台灣棒壇,毫無懸念是今年選秀狀元,但外界好奇依照張育成的身手,聯盟竟然沒有啟動「傑出旅外球員條款」。
今年張育成與光芒隊簽下月薪3.6萬元美金的小聯盟合約,附帶大聯盟春訓邀請,但春訓期間受到左腹斜肌傷勢缺陣,5月4日又被觸身球砸中手肘,短暫休息後,5月21日在3A出賽,接球時與隊友相撞,出現右肩輕微撕裂,不到半個球季碰到3次受傷。
張育成上周宣布加入6月28日中職選秀,過去張育成在美職留下多項台灣球員紀錄,包括出賽數235場、650個打席、121支安打、24支二壘打、4支三壘打、20支全壘打、得到72分、79分打點、5次盜壘成功、43次保送,都是台灣球員排名第一,而且今年才28歲,堪稱台灣史上最強打者,實力更勝陳金鋒一籌,沒意外是今年富邦悍將的選秀狀元。
時間拉到2013年,時任中職會長黃鎮台召集常務理事會通過「旅外傑出球員條款」,允許旅美強投郭泓志不必經過選秀,由各隊自由洽談,最後由統一7-ELEVEn獅以3年3480萬合約延攬,但該年選秀獅隊放棄前3輪指名權,補償其它球團,若要再啟動條款,須由會長主動提案。
後來聯盟把這項條款納入規章,規章內容提到表現傑出之旅外球員,得由會長主動提案,經常務理事會綜合考量其職業賽與國際賽之表現,對於我國職業棒球運動發展之助益,受國人歡迎與國外媒體關注之程度,以及其他相關事節,以全體常務理事3分之2(含)以上決議通過,推薦有意願與該球員接洽之球團名單,並同意前開球團得與該球員洽談加盟事宜,不受本選拔辦法之限制。有關球團取得該球員加盟權後,應於屆臨之年度選拔會議放棄指名權之次數或履行其他補償方案等事宜,應於常務理事會中討論,以全體常務理事會過半數之同意。
說實話按照各項條件,張育成都符合中職訂立「旅外傑出球員條款」,甚至有不少球界人士認為,如果連張育成都沒辦法啟動「旅外傑出球員條款」,還有誰可以適用?不過到目前為止,聯盟與球團也都靜悄悄,但有許多人認為,當年獅隊為了網羅郭泓志,犧牲前三輪選秀權,回頭看實在是虧很大,不僅戰力上幫助有限,周邊行銷活動效益也不如預期,有了郭泓志的案例,中職各球團承擔的風險確實很大,多少對於使用旅外傑出球員條款有所顧慮。
此外,根據聯盟規章第86條規定,旅外球員未曾於本聯盟註冊之旅外球員,球團必須透過選拔會議取得該球員締結契約的交涉權,2021年富邦宣布與強投江少慶簽訂自行培訓合約,球團表達雙方對於加盟合約已有共識,經紀公司則向媒體透露,雙方議定條件為中職史上最大合約,此舉引起外界討論,富邦提前和球員談合約,是否有違反聯盟規章疑慮?富邦回應會依規定向聯盟遞送相關資料,只是先簽自行培訓合約,主約於選秀後另行議訂。
到了今年相同場景換成張育成,上周在張育成宣布報名選秀後,富邦隨後發出新聞稿,內容中提到歡迎張育成正式報名選秀,接下來將與張育成及經紀公司討論加盟相關細節,球團將以最高誠意討論加盟合約細節,雖然往年中職各隊幾乎都會與選秀狀元先行洽談合約,但大多數是檯面下低調運作,在還沒正式選秀前,大張旗鼓宣布要開始洽談合約,確實有些不妥,也讓外界質疑是不是違反聯盟規章,「旅外傑出球員條款」和聯盟規章第86條,基本上看起來都是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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