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自主更新老屋重建 最高補助800萬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內政部持續推動都市更新、危老屋重建等多元政策,鼓勵老屋更新,若採自主更新方式,還可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重建最高可獲得800萬規劃補助,整建或維護最高可獲得工程費用7成5補助。今(109)年度自主更新補助申請,將於9月15日截止收件,有需求的民眾可直接向所在地都市更新主管機關申辦。

內政部表示,為鼓勵民眾「自主更新」,政府依「重建」、「整建或維護」性質不同,提供不同補助。民眾若採「自主更新」方式辦理「重建」時,有別於以往由建商主導實施,改為由住戶組成更新會自主更新,好處在於親自參與增加彼此信任度,在都市更新事業各階段皆可享有主導權,更新後房地較能符合民眾居住需求,且更新會或地主可獨享更新後增值利益,同時可向內政部申請最高800萬元的規劃補助。

例如桃園金山社區經鑑定為海砂屋,社區決定以自主更新方式辦理重建,在市府協助申請下,於105年間獲得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補助費用150萬元,目前該計畫已核定,今年5月間社區申請權利變換計畫補助費用,已獲內政部原則同意補助124萬元。

民眾也可依據房屋的狀況選擇「整建或維護」,即是俗稱老屋拉皮,包含屋頂防水、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增設昇降機設備、提高建築物耐震能力等,政府依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計算規劃設計及工程施作費用予以補助,最高補助工程費用4成5,但經地方政府劃定為優先整建地區,可提高補助工程費用至75%。

例如臺南社區自主更新案,在整建維護前磁磚剝落,影響公共安全及通行,整建維護後美觀且安全無虞,全案耗資4034萬,其中,內政部補助1577萬,占總經費3成9。

內政部強調,109年度「自主更新」補助已開放受理申請,第2梯次將於今年9月15日截止收件,有需求的民眾可直接向所在地都市更新主管機關申辦;營建署將於8月6日起,分別於北、中、南、東區辦理4場教育講習,歡迎民眾即日起至「都市更新入口網」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