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課長收賄40萬護航採購綁標 雄檢起訴3人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4日電)高雄某油機公司為出清庫存機台,找上郭姓代理商充當白手套以600萬元賄賂綁標,洪姓台電課長分得其中40萬。雄檢今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洪男、郭男和廠商王姓總經理。

高雄地檢署依相關監聽譯文及事證,認定郭男向洪男行賄新台幣40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行賄罪、偽造文書、洩密等罪嫌起訴洪、郭、王3人。

雄檢起訴書指出,路竹區某油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41歲王姓總經理為出清庫存的6米立式車床、2米半中型立式車床機台,找上郭姓代理商充當白手套,與台電修護處38歲洪姓課長講好,若能護航油機公司得標台電標案,願交付賄款。

雄檢指出,洪男應允後在民國108年3月、10月陸續以限制廠商資格、制定特殊產品規格等綁標方式,辦理6米立式車床、2米半中型立式車床機台2件標案招標作業,且2標案均為量身訂做,讓廠商以1億560多萬元得標。待廠商收到台電款項後,代理商和廠商更談好賄款金額600萬元,並以作假帳方式掩飾犯行。洪男則分得其中40萬元賄款。

檢廉獲報後由雄檢檢肅黑金專組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指揮專案小組前往台電公司電力修護處、被告公司及住所共12處搜索,通知11名被告及6名證人到案說明。

雄檢訊問後,認為洪、郭、王3人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行賄及商業會計法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訊後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禁見獲准。(編輯:孫承武)11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