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教授壁咚強吻女10秒 和解換緩刑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某技術學院的一名助理教授,去年邀請幾名朋友到餐廳聚餐,酒過三巡後,助理教授竟尾隨朋友的女友進廁所,對好友的女友「壁咚」強吻2次,結果挨告。高等法院審理後,考量助理教授終於跟被害女子談妥和解金額,達成和解,仍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但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據了解,這名助理教授姓趙,年近60歲,領有導遊執照,擁有企管碩士學歷,在技術學院教授觀光管理課程,也曾上過談話性節目探討旅遊議題。

▲將電視劇中的強吻戲碼搬上真實世界,有強制猥褻刑責的可能性發生,趙姓助理教授就因為強吻女子而遭判刑。(示意圖/翻攝自安徽衛視)

判決書指出,趙男於2017年4月2日晚間7時許,邀請男性友人到台北市南港區第一鮮餐廳聚餐,男性友人帶著女朋友一同赴約。席間,這名女子起身如廁,趙男則於3分多鐘後進入廁所,結果見到女子走出坐式馬桶隔間之際,竟將女子強行推入,並將隔間門上鎖後,用身體壓制女子的脖子至大腿位置,雙手緊貼牆上,強吻女子嘴巴約10秒,待女子掙脫,開門走向洗手檯時,趙男接著又將女子推向洗手檯旁的牆上,再度強吻女子。女子在餐敘結束後,將此事告知男友,在男友陪同下向警方報案。

趙男起初否認犯行,但最後仍認罪,因此被士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案經上訴,高院審理時,因趙男遲遲無法與女子達成和解,直到5月才談妥和解金額,簽下和解書,考量趙男年近耳順,碩士學歷從事教職,竟罔顧女子意願,強行親吻,對女性身體自主權漠然不予尊重,造成女子心理傷害,所為非是,但考量趙男審理中終能坦承犯行,無前科,二審仍維持8個月刑度,由於雙方達成和解,最後宣告緩刑5年,以啟自新。可上訴。

▲趙姓助理教授。(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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