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iPhone想A走!不知手機有這功能 婦涉侵佔下場出爐

婦人撿到哀鳳據為己有,失主手機定位尋獲婦人判罰金7000元。(圖:彭清仁攝)
婦人撿到哀鳳據為己有,失主手機定位尋獲婦人判罰金7000元。(圖:彭清仁攝)

新竹市一名林姓婦人5月間在市區青少年館大草坪,看見陳姓男子iPhone掉落在草皮上,竟將手機放在隨身手提包內。陳男啟動手機定位功能,當場找到手機並報警將林姓婦人逮捕送辦。法官審理後依侵佔遺失物罪名,判處林婦7000元罰金。(彭清仁報導)

法官調查指出,68歲林姓婦人今年5月在新竹市北大路與府後街北大公園草坪,見陳姓男子的蘋果手機遺落在草皮上。林姓婦人並未將手機交給一旁青少年館服務台工作人員,逕自放入手提袋內而離去。手機失主陳姓男子發覺手機遺失後,透過手機定位功能才在青少年館的洗手間內尋獲手機,並報警處理。

林姓婦人庭訊時矢口否認侵佔遺失物,辯稱擔心手機被人踩到,所以才先撿起來,並拿到人行道等失主,在等待期間手機就響起,但不知道手機怎麼開啟。之後因想上廁所,結果在洗手間內就被手機失主將手機搶走,並報警將她帶回警局。

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姓婦人見手機響起,就知悉失主正積極尋找手機,如無侵佔之犯意,自應從速通知或交存服務台人員依法處理。但林姓婦人卻反將手機置於手提袋內並帶離現場,讓被害人找不到,此舉顯已與常理有違,而具有侵佔之主觀犯意及不法所有意思。法官最後依侵佔遺失物罪處罰金7千元,得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