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專欄】高中生選秀成趨勢 更要將學生棒球和職棒的楚河漢界清楚劃分

徐翔聖先與東京養樂多燕子簽下意向書。(資料照,悍創運動行銷提供)
徐翔聖先與東京養樂多燕子簽下意向書。(資料照,悍創運動行銷提供)

先是在日本職棒選秀上以育成第一輪被東京養樂多燕子唱名,隔天就立刻在台灣舉辦記者會,鶯歌工商投手徐翔聖成為台灣第一位前進日職的應屆高中生,突如其來的喜訊卻引起各方討論,高中球員在畢業前與球團、經紀公司的界線在哪?難道時空背景推移,只是衍生出更廣的灰色地帶?此一先例開啟,真的不需要大家一起坐下來討論和制定符合現今局勢的標準規則?如果繼續保持默契行事,恐怕之後還有更多亂象。

台、日混血的徐翔聖用日籍身份報名日職選秀天經地義,但在台灣就學的他仍是在學生身份,依照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和中華民國學生棒球聯盟規章,高中生不能與職業球團簽約也被禁止任何商業活動,於是養樂多球團轉個彎遞出意向書,一個預約不等於簽約的概念,巧妙迴避了禁區,反正日職選秀會前公布最新條例,若指名正在國外念書的日籍留學生,可延至隔年7月底再完成簽約,徐翔聖明年6月就能畢業,時間上綽綽有餘。

總而言之,徐翔聖和養樂多球團這次能示範如何先搶先贏,日本血統是最大因素,即便他從小到大都在台灣成長就學,但仍可解釋為「留學生」,享受兩地學制不同的寬宥。

但是整起案例從日本端看起來,條件內合情合理,台灣端這邊就得照單全收?明文禁止高中球員提前找東家,結果日職選秀規則一修改,馬上就研究出新玩法,難道不該以此為戒,避免往後出現各種先選後簽?制定更周全的條款,將學生棒球和職棒的楚河漢界劃分清楚,是當務之急。

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連青棒界也適用,明明任何商業行為,包含經紀公司和職業球團都有被要求,不該將手伸進學生棒球的範疇內,但近年來大物球員私下和各單位眉來眼去的不在少數,只不過這類檯面下的偷跑,如今逐漸直接攤在陽光下,是否意味以後大家都不演了呢?

過去在高中生階段就和國外職棒簽約的前例不少,也都引起一陣譁然,包含18年前,蔣智賢、黃志祥和林旺億分別在三民高中、台中高農就讀期間,就和美職波士頓紅襪隊簽約,當時學生棒球聯盟取消2校當年在高中棒球聯賽的成績排名,總教練也都被處以禁賽1年。另外,還在西苑中學國中生的林羿豪也提前和日職巨人談好加盟,連高中學業都是在球團安排下到日本完成,當時棒協還正式行文至日本野球機構抗議。

或許真的環境不同了,學生棒球的熱血單純,現在還剩下多少?早年只有前例極少數天才型球員,會收到來自美、日職的挖角,如今中職也已經開放高中生選秀好些年,而且還一躍成為顯學,有能力畢業即就業的應屆生已經成長了好幾倍,前段班的菁英們更是早早心裡有數會中榜,只差時間點和流程,加上現在資訊發達,他們想主動去了解商業棒球的運作模式並非難事,自己的球技能價值多少錢,相信不難摸索出答案。

或許阻止不了小球員對未來的想像,要求只能心無旁騖、專注打球,但可以教導他們正確消化來自各方的「大餅」,17、18歲心智尚未成熟的年紀,就要判斷出對職涯真正有利的抉擇並不容易,如何給予輔助,避免小球員在金錢蠱惑下做出輕率決定,教育單位甚至球員工會有責在身。

先前與一名美職球探討論他的難為之處,台灣年輕小將要和中、南美洲的好手競爭簽約金額度實在不容易,中、南美洲可以15、16歲就名花有主,台灣這裡一定要等到高中畢業,而且萬一,該年其他國家有更香的大物出現,又將不能保證能憑高三的成績說服長官打開錢包。

沒錯,在現有規範下,台灣的頂尖選手可能因此錯過身價最高峰的簽約時機,但難道平時一直在提倡的體育班孩子受教權,在簽約金前立刻變得不屑一顧嗎?別忘了他們這個年紀的身份,先是學生才是球員。

最後分享2010年舊聞的一段內容:林宗成表示,任何規定都不能十全十美,也許會讓極少數的天才球員無法提前出國,但卻可以保護絕大多數的選手接受完整高中教育,他不認為有違反工作權的問題。只是選手不顧台灣政府教育的規定,未來也就無法得到優惠,「你不能兩邊都要,不守規矩的人佔了所有的便宜,守規矩的人反而吃虧,所以我們才談大多數人的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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