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罪成新入監第五大罪名

國內人頭帳戶氾濫,法務部分析《洗錢防制法》案件,發現檢方近5年偵辦《洗錢防制法》被告9萬4266人,光去年就有6萬992人,去年起訴3萬2093人,已成為全國檢方第三大起訴罪名,去年洗錢罪已成女性被告第一大起訴罪名;《洗錢防制法》近5年也成新入監受刑人的第五大罪名。

法務部表示,《洗錢防制法》2017年6月28日修正施行,擴大特定犯罪範圍,提供人頭帳戶或擔任車手構成洗錢罪。近年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統一見解,認為人頭帳戶提供者、詐團車手在一定條件下成立一般洗錢罪,造成這類案件快速飆升,法務部彙整2018年至2022年《洗錢防制法》案件資料進行分析。

據統計,近5年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偵結9萬4266人,逐年快速增加,2022年偵結6萬992人為近5年最多,較2018年的2752人增加21倍;洗錢防制法偵結9萬4266人中,起訴5萬3074人占56.3%,較全般刑案起訴比率高出20.5個百分點。

近5年起訴5萬3074人中,2020年以前每年皆低於3200人,2021年大幅增至1萬2893人,2022年再攀升至3萬2093人,為第三大起訴罪名,僅次於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

分析發現,近5年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起訴5萬3074人中,有9成6屬電信詐欺恐嚇;當中有5萬1050人的犯罪類型是以「單純提供人頭帳戶」為主,高達9成2,明顯高於全部電信詐欺恐嚇案件的4成6。被起訴5萬3074人中,其中9成4另涉詐欺罪,顯見違反《洗錢防制法》的犯罪行為與詐欺高度相關。

至於新入監人數統計,近5年違反《洗錢防制法》新入監受刑人人數及占比都呈逐年增加,近5年新入監共1785人,由2018年18人,大幅增至2022年1421人,5年來增加78倍,成為新入監受刑人第五大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