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主幹道左轉未打方向燈遭檢舉 駕駛怒槓警

主幹道左轉沒打方向燈挨罰,他有話要說!新北一名傅姓茶商開車路過北宜公路坪林大橋的Y字路口,左轉時沒打方向燈被檢舉開罰1200元,氣得投訴,強調在當地住了50幾年,從來沒人過橋時要打左轉方向燈,而且還一分鐘內連續被開出逆向等2張罰單,對此警方回應,違規事實明確,依法開罰。

這裡是北宜公路38公里處,坪林大橋,轎車左轉沒打左轉方向燈,駕駛事後被警方開出1200元的罰單,他非常不服氣,在鏡頭前大吐苦水。投訴人傅先生認為:「你每天像獵人一樣亂檢舉,我們這些駕駛人就像肥羊在那邊,讓你在那邊狩獵,這樣也不對啊。」

56歲的傅姓駕駛,在坪林當地經營茶園,平時相當熱心,是當地鄰里間守望相助隊的隊員。直擊被開罰單的現場,眼前這處Y字路口,有些駕駛跟他一樣,左轉時沒打方向燈。傅先生說:「像我們在這邊住了50幾年,每一個人出入在這裡,幾乎沒人在打方向燈的啊,因為我是沿著主幹道走,我並沒有要出去,駛離主幹道的情況下,是正常行駛啊,自古以來就沒有人在打方向燈啊,這個就好像你吃飯一直都用筷子吃是一樣的道理,他突然說要強制你用叉子。」

傅先生當天一共吃上兩張罰單,而另一張則是違規逆向行駛,挨罰900元。傅先生說:「我們這邊居民的(用路)使用習慣,這個也算是我的錯。」他怒控警方,沒實地調查當地人用路情況,轄區新店分局警方接獲檢舉,也做出回應。

新店分局交通組巡官柯廷陸表示:「經本分局審核後,違規事實明確,駕車行駛至交叉路口,轉彎時應使用方向燈,使周遭車輛得以辨識行車動向,以達防禦駕駛之目的。」警方強調雖然1分鐘連續開出2張罰單,但違規事實明確,得依法開罰。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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