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專欄/李亦伸】台灣職籃兩聯盟該談的,「是合作不是合併」
這些天不知道那裡冒出來的訊息:台灣職籃PLG和T1兩聯盟合併說,意思是政府或官方相關單位有意在兩年內促成兩聯盟合體,共創未來。
很多人問我,我也搞不清楚消息來源正確性,而且新聞來源不明,因此我的解答是,「我不確定消息真假,但假新聞或網路傳言居多,兩聯盟都不想被合併,合作才是對雙方和台灣職籃產業都是多贏局面,只是未來1-2年要看市場反應和球團企業能保持多少瘋狂投資」。
如果兩聯盟願意談合併,那2021年就不會有T1聯盟的誕生。
就是因為兩聯盟各有立場和堅持,各有利益和情緒考量,因此台灣職籃才會誕生兩個聯盟。兩個聯盟,12支球隊,確實稀釋太多實力和競爭力,但我是持非常正面的看法,理由有幾個:
1、企業投資更多,球隊更多,創造更大舞台和機會,這才是產業最重要支撐和未來。
更多教練和球員有機會和表演舞台可以證明自己,這是榮景。
2、至於真正健康的企業、球團和聯盟,讓市場去考驗、篩選,讓時間去驗收、證明,市場會自然淘汰不適合的企業和球團,也會過濾不合格教練、球員和經營管理人才。
市場會決定適任者和永續經營企業,不是球迷個人喜好和主事者立場、情緒。
3、競爭帶來進步和比較,更多選項和選擇、不同戰略和市場需求,都會帶來更多進步和檢視空間,這對兩聯盟和台灣職籃產業都是正面多於負面。
未來兩聯盟不管是分立、各自努力,還是談合作共創未來,基本上都很難是官方或政府出面整合,因為這純粹是生意和籃球。除非FIBA國際籃總也台灣籃球和中華籃協下達限制令,「不談合作,就從此停權」,才能迫使雙方坐下來談,體育署、中華籃協有沒有這種能耐和能力「不談合作就停權」,我並不確定。
兩聯盟要談的合作,不是合併,最終恐怕還是需要強制令下來,就像FIBA2014年給日本籃協的通牒「限期內合作或合併,否則就停權不得參加國際賽」,日本職籃才會在2016年整合完成「一個職籃、三個級別」職籃體系。
台灣職籃現在是兩個聯盟,各自分立,各自努力。我說過很多次,台灣職籃最好狀況和未來就是「一個職籃、兩個聯盟」合作,不談合併,而是合作,只有一個台灣職籃,兩聯盟合作、對戰、分區競爭,最後兩聯盟冠軍爭「台灣第一」。
PLG姿勢姿態一直很高,死忠球迷很挺,但PLG不是什麼籃球至尊,對台灣籃球貢獻和投入,一如T1和SBL,還有所有贊助和長年投資企業一樣,大家都是付出和做出貢獻的籃球人。
T1晚PLG一年創立,組織和內部問題還很多,但兩聯盟都一樣,走一步修一步,邊做邊學,台灣職籃所有產業細節和人事物,要走的路和學習空間都很漫長,兩聯盟都有自覺和各自堅持,都在努力創造自己市場和不同區隔。
基本上沒有FIBA限制令和停權威脅,兩聯盟不會坐下來談合作,這就是現況和事實。
體育署和中華籃協能對兩聯盟下達限制令+停權決定?我不確定,也不知道,兩聯合作這齣台灣職籃好戲,如果FIBA沒有像對日本籃協一樣祭出限期+停權令,還會拖上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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