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掀債務風暴 民團籲車貸納消債條例、通過債務清理法
疫情肆虐長達3年時機,許多餐廳、小企業及底層勞動者因為收入驟減,須靠車貸維持生計,然而,許多租賃公司趁火打劫,以不透明的利息和還款條件,讓債務越欠越多。年關將近,卡債受害人自救會6日呼籲政府監督車貸暴利,讓車貸超貸可適用消債條例,並儘速通過債務清理法。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上午舉行「無良租賃公司藉車貸趁火打劫」記者會,受害人A小姐現身說法,控訴自己和媽媽車貸80萬元,車貸公司卻將利息滾入本金,導致她們償還16期、每期1萬6960元後,卻還積欠本金74萬多元,即便將車拍賣後,還要背上55萬的債務,令人咋舌。
而受害人B先生,過去曾開設出租車公司,專營Uber或是機場接送專車,原本生意還不錯,後因疫情生意大受影響,只好去找勞工、企業及銀行紓困貸款,事後他撐不下去只好宣告破產,事後卻發現中小企業主無法適用消債條例,唯一的一條路剩下「避債」了。
與會的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說,政府應盡快通過債務清理法,然而,當今信用卡、現金卡債務可能是3年增1倍,汽車貸款可能2年就增1倍,車子還會被拍賣,呼籲政府應重視車貸暴利,並重新啟動「融資公司法」的研議與立法,把汽機車融資納入管理。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趙興偉直言,當前消費型態不斷轉換,因此債務性質出現更多元的包裝,讓許多借款人陷入債務陷阱,他要呼籲司法院法官,儘快讓動產借貸與企業借貸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然而,面對年關將近,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也呼籲,1月20日至1月29日之間,所有催債行為應該停止,讓債務人喘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