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推指引限制兒少頭槌訓練 運科中心:盼教練採用、保護小球員健康
教育部體育署、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今天公布「兒童與青少年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希望依年齡層循序漸進,降低兒少球員在足球運動風險。運科中心執行長黃啟煌指出,除醫學、運科外,指引也經過多次向基層教練諮詢,考慮到競技上需要,希望能有更多教練採用,保護球員健康。
以參與或觀看而言,足球堪稱世界第一運動。進入21世紀後,足球使用頭槌造成腦部、神經、頸椎等慢性運動傷害,甚至失智,已與拳擊、美式足球等運動一樣受關注,美國、英格蘭、蘇格蘭、日本等國針對青少年足球頭槌早已有不一限制。
體育署主任秘書呂忠仁說:「體育署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以跨領域方式邀請運動醫學、小兒神經醫學、運動科學、各年齡層足球教練、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等各方專家學者,經過研討,才定出這套指引。」
運科中心執行長黃啟煌說:「過程中我們參考各方意見與其他國家規範,足球發源地英格蘭目前是最嚴格的,但考慮到選手各階段競技銜接需求,我們也重視教練遵循指引時的實用性,有許多規定和替代方案,都是借鑒同屬亞洲的日本。」
復健科醫師鄭惟仁說:「以小兒神經醫學來看,人體腦部發育到11歲才達到大人腦細胞數量95%,也就是說要12歲以後才逐漸成熟,所以需要相關保護規範。頭槌帶來傷害有急性腦震盪,此外還有延遲性傷害,其次頸部由於較少鍛鍊與肌群原本就沒有那麼發達,長期或多次承受頭槌、爭頂帶來應力,本身與內部神經比較容易受傷害。」
指引大致上分為4年齡段,U6至U8建議不應安排頭頂球訓練;U9、U10不鼓勵安排訓練,若有需求也應用氣球代替:U11、U12不鼓勵安排訓練,若有需有可用泡棉球練習,同時應該加強訓練爭球時手眼協調能力、強核心穩定性與頸部力量;U13起可使用輕量球、4號球或最低氣壓標準5號球訓練,同時持續加強手眼協調能力、強核心穩定性與頸部力量。
黃啟煌表示,制定指引時已經考量入各級教練競技需求,也希望媒體、體育署能重視後續教育、推廣,同時落實在教練日常訓練。體育署指出,目前小學以下比賽完全禁止使用頭槌,也會再制訂措施讓基層教練能遵循指引,保護兒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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