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早鳥優惠 12月1日起採記名制
記者李佩玲/臺北報導
為保障旅客購買早鳥優惠的權益,維持優惠公平性,台灣高鐵公司31日宣布,自12月1日起實施早鳥優惠記名制,購票時須輸入使用該早鳥優惠票旅客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每張早鳥優惠票僅限輸入的身分證號本人搭乘使用,請旅客乘車時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備查驗。12月1日起的早鳥優惠車次將自11月3日起,依售票時程逐日開放預購。
高鐵指出,預訂早鳥優惠專案車票時,須逐一輸入每位旅客的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因僅限本人搭乘使用,旅客訂票時務必確認輸入資料的正確性,以免影響優惠權益;早鳥優惠票經完成訂位後,不再受理變更身分證號,僅可取消訂位,重新購票時則無法保證享有原購早鳥優惠票價。
高鐵表示,早鳥優惠記名制實施後,高鐵各車站售票窗口及自動售票機將不再銷售早鳥優惠票,旅客如欲訂票,請利用高鐵網路訂票系統、T-EX行動購票App,或與高鐵合作的便利商店;完成訂票後,則可透過T-EX行動購票App、高鐵合作的便利商店,或至高鐵各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票機取票。
高鐵提醒,12月1日起的早鳥優惠票面將註記旅客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末5碼,旅客持早鳥優惠票乘車時,應攜帶與票面登錄證號相符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須為政府核發的附有照片、身分證字號等資訊,足供判斷身分的證件),以供查驗,若無法出示合格證件,將依無票乘車規定補票,並得加收已乘區間票價50%;若於列車出發前遺失早鳥優惠票,可攜帶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各車站售票窗口申請掛失,經確認訂位資訊相符後即可補發車票,每張車票限補發乙次,並將酌收30元手續費。